格桑花

格桑花
格桑花是幸福的意思,然而這並不特指哪一種花,你隨手指一種都可以說它是格桑花,只要你覺得是就行了。 ——題記

因為一個人,我愛上了這座城,雖然斯人已去,但我依舊在這座舊城留戀徘徊。
我租了一輛路虎,準備從拉薩去林芝。從地圖上看,這兩個地方並不遠,走318國道的話半天就能到。
為免出什麼意外,我為自己準備了大約兩天的干糧,一壺青稞酒當然還有一些裝備,把那隻背囊裝得鼓鼓囊囊的。
我把背囊扔進後座,發動了車子,走上了318國道。
很久以前,我曾經徒步從林芝來到拉薩,而如今,我已經失去了那樣的勇氣,我不敢踏上那條公路,回憶會灼傷我的腳。
「啊呀,拉木措!人間的天湖!你是我心裡的歸宿,雪域的碧玉……」我一邊開著車,一邊唱歌自娛,雖然這首是讚美拉木措的歌,卻是漢語的歌,我的藏語不太靈光,基本和我當年的日語一個水平。
副駕上放著一個牛皮紙袋,裡面都是我用卡片機拍的照片,那是西藏的野花,藏民統稱它們叫格桑花,就像拉拉纓是一種野草,具體是哪一種,誰也說不好,反正肯定是遍地長的東西。
我有時候會幻想,有一天這些照片會和我的骨灰一起,散落到天涯海角。不過當我回過神來的時候,連我自己都感到無語,這文藝小青年的憂鬱,真矯情。
我曾經和一個人討論過,到底有沒有陰間這個問題,他說:寧可信其有。我說,你的執念真大。
其實我不喜歡談論生死,這個題目太廣,太深,說一輩子都說不明白,別等下你還沒鬧明白,就先去了。所以我寧願稀里糊塗的。
約莫過了兩個小時,我距離林芝八一鎮還有293公里。
萬萬沒想到,這破車熄火了。
我一腳揣上了油箱,覺得還是不解恨,連踹帶罵的又是幾腳。
「可惱也啊!!」我學著京劇裡的腔調吼了一句。
太背了,人品太差了……
我拿出手機,想給汽車公司打電話,讓他們來拖車,當我看見信號格上那個小叉叉的時候,我不禁傻了眼。
我又踹了那輛破車兩腳,簡直要迎風流淚了……天殺的中國移動……我拼命的忍住才沒把那台兩千多塊的手機給摔地上。
不知道幸還是不幸,我現在所處的地方是318國道,總會有車經過,於是我伸出了大拇指,求搭順風車。不幸的是,大概我天生一副賊眉賊眼的衰樣,等到天已經擦黑了,還是搭不到車。
看那些車牌,應該都是漢族人吧?太不幸了,如果我能遇到藏族人就好了……
天已經黑了,我也就不敢走了。晝夜溫差大,我縮進了路虎裡面,睡了一覺。破車雖然破,但還是能夠發揮一下作用的。
第二天早上起來,東方才剛剛露出了魚肚白,我胡亂吃了一些乾糧充飢。極目而望,一片蒼涼。
我又花了半天時間去求搭順風車,無果。
我覺得我應該放棄了,再這麼下去,我就該餓死了。
於是我背上了行囊,穿戴上了裝備,把那輛路虎就這樣扔在了路邊,我用GPS記錄了一下我現在的位置,然後把那車推到了路邊。
我覺得我自己太厲害了,怎麼就把那輛越野車推動了呢? !果然人的潛能是無限的!
西藏的海拔很高,陽光也很猛烈,所以藏民的皮膚大多數都是黑裡透紅的。我抹好了防曬霜,打著防紫外光的傘,默默的走在公路上。可惜,曬黑了的皮膚,再怎麼樣也回復不到從前的白皙。
我邊走邊唱,從夜上海唱到走四方,從走四方唱到了東風破,我都不知道我自己跨了多少個時代。我儼如一個唱詩的藏民,只是他們唱得是天授的詩歌,我唱的是流行曲。
大約走了五、六公里,我忽然發現手機收到了信號,於是我打了電話給汽車公司,叫他們去拖車,雖然我不能保證那輛車還在不在。
我把那個牛皮紙袋忘在了車上,我丟掉了我的格桑花。
我拿著地圖,前面應該有小鎮,今晚就在那裡過吧。
第二天,繼續出發。
就這樣,我渾身餿餿的,頭髮糾結成塊,跌跌撞撞的走到了林芝八一鎮。途中,我有過搭順風車的機會,但我放棄了。
我站在冰湖邊,藍天白雲,雪峰湖水。
夏天的湖邊,開滿了格桑花。
我整整花了三年,才敢再回到這個地方,我用了三年來轉過這個身。
我躲在布達拉宮的庇佑下,不敢面對這片花海。
你走了,我也不留了。讓曾經的幸福埋葬在這片花海之下。
今天,我回來了,這里長滿了象徵幸福的格桑花。
我們的幸福釀成了醇酒,醇香醉人。
照片什麼的我已經不去在意了。生死帶走了人,帶不走緣。
我在冰湖邊,叩下長頭。
「那一年,磕長頭匍匐在山路,不為覲見,只為貼著你的溫暖……那一夜,聽一宿梵唱,不為參悟,只為尋找你的一絲氣息……」

在〈格桑花〉中有 8 則留言

  1. 結尾處處洋溢心酸,令人不禁深深慨嘆;不捨和放下,只是一念之差,但所要經過的痛苦,只有局中者深黯。
    也許姻緣天注定,也許短暫的幸福才能換來一生的刻骨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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