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乌龙茶」

老学姐

風月

很久沒有在博之以文發表過文章了,想起自己還擔著一個專欄的名頭,不好辜負,於是有了此篇。考試日近,交稿日近,忙不忙?說忙也忙,說閑也挺閑。

此題原本應該名為《瘦金體》,只想說說練字的那些事兒,可後來又改成了《風月》,其實又無關風月。

先說說瘦金體吧。

我想,如非書畫愛好者,或者在機緣巧合之下,其實無幾人知道瘦金體。我聽說有人是在歷史課上看見老師一張投影片,就這麼驚鴻一瞥的看見了瘦金體,就此沉迷。

瘦金體未必人人知道,可它的創始人——宋徽宗,大家如果是一個專心的好學生的話,應該會記得有這麼一個宋朝皇帝。他被金人擄走,史稱靖康之禍。岳飛的滿江紅裏面所說的:靖康恥,猶未雪。指的就是這件事兒。

練瘦金的人稱他為祖師爺。誠然,我們的祖師爺不是一個好皇帝,精於書畫,不理朝政,昏君耳。可他在位的時候,卻又被人稱為「富宋」。矛盾耶?其實也不矛盾。在那個還沒有信用卡的時代,沒錢哪能使勁花?

和祖師爺甚為相像的還數南唐李後主,他不枉為一個詩人,相信大家都讀過他的《浪淘沙》——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間。

這兩位皇帝都有一些東西傳世,被人認為就是因為他們癡迷此道,才會亡國的:李後主的詩詞和《後庭花》,宋徽宗的花石詩詞和瘦金體。

這麼說來瘦金體似乎甚是不祥?雖無人寫類似於《泊秦淮》那樣的詩來諷刺他,可這字體怎麼說也是亡國之君的手筆。

話題該回歸到小生的身上了。

我的歷史老師沒有讓我看瘦金體。我只知道祖師爺愛好花石,創了一個什麼字體,和他兒子宋欽宗一塊被金人抓走,屈辱至極。北宋亡,下開南宋。

真正和瘦金體結緣,還是因為一本小說,而且有不少人都是因為這本小說才認識了瘦金體。這本小說叫《盜墓筆記》。

乍一看這理由似乎有些不著四六,於是你大概會聯想,這書是不是說去盜宋徽宗的墓?

很遺憾,親愛的,你猜錯了。

其實是這本小說的主角,寫的是瘦金體的。於是,就這麼知道了,喜歡上了。

一開始也沒有太在意,忽然某一天想起來,就上網搜了字帖,拜託親戚買了,拿了回來之後去買了宣紙,卻一直放在一旁,碰都沒碰過。連三分鐘熱度都沒有,也許是時間跨度太長了吧?

某一天,還是某一天,提起筆來練了一次,又丟下了。

某一天,不知道受了什麼刺激,決心好好練,而且每次寫完都拍照上載,很難說這個習慣好不好吧,不過反正是千字文,大不了寫得不好被嘲笑罷了。

遊學團去西安,那裡有一條書院門街,是我們的行程景點之一,我為了一刀宣紙和兩支毛筆,拉著一個同學和那老闆砍價半天。那兩支毛筆我只開了一支,因為另一支是大號筆,不適合我現在寫的尺寸。至於那一刀宣紙,便在我臨摹過後用於自我練習了。

上了瘦金體的貼吧,看了一點資料,又買了秀麗筆,試著可不可以把它融入到日常的書寫中。

其實我至今還是很懶去練字的。

說了半天,好像挺無聊的。要說為什麼忽然想起來要說這個事情,是因為星期五公民教育課的時候,要求我們總結一下自己的學習習慣,其中兩個我寫了:喜歡就去研究、融入生活。

當時我想的其實不是瘦金體。我想到的是楚辭和生物科。但今天剛好練了字,忽然想到原來瘦金體符合這兩個習慣。

因為我喜歡,所以我去練習,去看不同的資料怎麼能把它寫好,比方說要用什麼筆,什麼紙,怎麼落筆……而且我希望我能在日常生活的書寫中也能寫出瘦金的風骨來。

我常常覺得,練字這事兒它跟罰抄差不多。可誰讓我喜歡呢?而且經常被爸媽嘲笑字丑。

我覺得星期天早上的天氣挺悶熱的,開著風扇也只覺得是熱風。我是個極度極度怕熱的人,可因為要練字,又沒有鎮紙,風扇會把宣紙吹得亂飛,只好關了。打開門通通風,實際作用也不大。

可我就這麼寫,我知道熱,奇妙的是,我沒有覺得煩躁。

剛開始練字的時候,我整個人都很浮躁,寫的不好時,我會有些惱怒,未至於棄筆,還是耐著性子寫。

很久之前,我就相信練字可以清心,可我沒想到真的有用。我很喜歡某一部電視劇裏面的一個人物,他的口頭禪是:平常心。現在我的Facebook的頭像也是我自己寫的平常心三個字。

一開始練的時候,我就覺得我自己不合適這種字體,瘦金體的關鍵在於「瘦」,而我下手很重,而且手不穩,抖得厲害。直到現在我都在想,我是不是不適合呢?可偏偏要固執的練下去。

我自覺是一個固執的人。曾經在街上見到一些情侶,不顧自尊的挽留,諸如「我這麼愛你,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這般電視劇味道濃厚的對白似乎就是他們的真心話。

小說裏面說,如此卑微的愛情,是佛法莊嚴也渡不了的情根苦種。苦種啊,苦種。卑微嗎?其實也不算。如此任性的要求對方留下,不顧對方的意願,也不顧這對雙方來說是不是有好處,其實挺狂妄的。

我未經歷過情愛,也不甚瞭解,言情小說看了不少,可我想找的是十里桃花,不是三生三世。

我照我的性子猜度,我也會因為固執而愛嗎?認準了一個人,就不肯撒手,放不下了嗎?會去乞求愛情嗎?這似乎與想像之中的,一身傲骨的我不相稱。

瘦金體雖然瘦,可筆勢淩厲剛勁,看著文弱,卻有另一種風骨和強硬,所以才帶一個「金」字。

拉拉扯扯的說了一大堆,其實無甚意思,不過遣懷。10259836_655384781211948_4831795952234897606_n

心似浮雲,若不系舟

還記得曾經寫過的《廣州人》裏面說過:香港這個地方,對我來說也許永遠只會是一個暫時停留的地方。雖然,我不可否認的是,這裡讓我改變了許多,但同時也失去了很多。我站在這片土地上,面向着北面,遠離了故土,看不清她的變化,經歷了生離死別。

一時的懦弱,讓我覆水難收。那段時間很崩潰,太多的東西積壓到一起,排山倒海,太敏感,太多慮,太偏激,太悲觀。我徹底厭惡了香港這個地方,我只想逃,逃到雲南那裡,家家有水,戶戶有花,湖光山色,萬般風情。比這個地方好上太多。我連做夢都在逃離。

前兩天從西安回來,在快要降落機場的時候,看見了香港的萬家燈火。我對自己說:其實也很漂亮不是嗎?

感覺太矛盾,我想逃,但又是有依戀的。一直以來以為自己改變了,但原來骨子裏還是原來的自己。自卑敏感的靈魂在顫抖。

信任、夢想、坦誠、包容。是我看得最重的東西。然而在那段時間我完全體會不到這些東西帶給我的存在感。我想起了以前的自己,我又想把自己封閉起來,同時我又在強顏歡笑。

我在幻想我未來的伴侶,應該要是一個有耐心的人,肯用紙筆和我交談,因為這樣我才有勇氣挖出心裏最深的東西,我說不出來,說著說著說不下去,我更寧願一開始就不說,省得流眼淚。

心似浮雲,若不系舟。

河山大好,我不願被困在一片我並不算太愛的土地上,我寧願坐在一葉扁舟之上,隨江水漂泊,直到遇到越舟子。

所謂最美

有人問我為什麼喜歡杰倫,杰倫長得也不是很帥啊?我說:杰倫的確不是很帥,但我從來看重的都不是他的相貌啊!再說,有些人,只要看順眼了,其實還是很帥很萌的。

其實在這樣一個靠皮相吃飯的年代,誰不是顏控呢?如果你問我我覺得誰最帥,我會說:那些存在於史書中的美男子們,才是真正的俊美無儔,諸如周小史、蘭陵王、韓子高……正因為我們不知道他們真正的樣子,只能依憑史官的寥寥數語去想像,那樣才是真正的風華絕代,現實中的人我們可以真實的看到、接觸到,所以就有了不同的觀點和角度,你覺得好看的,我倒覺得未必了。

很久以前看過一部關於唐滌生的話劇(也許是舞台劇吧?),這個出色的作詞家,一生中最迷戀的女人是文成公主,然而他手上的那副文成公主的畫像卻是一個蒙著面紗的女子,因為他說:世界上最美的色相是無色無相。

其實這個世界上,早就沒有所謂的美與醜,因為誰都能依照自己的審美去判斷,而最美的色相,卻永遠存在於我們的想像之中。

所謂男生女相,女生男相,其實諸相皆空。

有人說三十歲之前的樣子是爹媽給的,三十歲之後是自己得來的。這正好說明,相貌除了是天賜的之外,還要靠個人修為內化而來。正所謂相由心生,善良快樂的人,一般不會有太兇惡的相貌,當然我並不排除有一些特別案例,這說不好,因為天生的相貌不是由自己選擇的。開朗愛笑的人的臉上通常都有很多笑紋,但這些笑紋和憂愁而來的皺紋不同,笑紋是向上飛揚的,那是屬於幸福的痕跡。

什麼是美?有人說要芙蓉如面柳如眉,淡掃蛾眉朝至尊,一顧傾城再傾國的絕色方是美;也有人說五官端正,順眼就挺好;甚至有人說,心靈美才是美……莫衷一是。

觀音法相三千,普渡眾生,那麼我們現在經常在廟堂看到的究竟是不是她的本來相貌呢?是一個女相?但在日本的觀音卻仍是男相?究竟那個是真?其實都是真的,也都是假的。觀音是一種信仰,是一種存在,而不是一種色相。

鏡中人

世有鏡,以正衣冠;史為鏡,以知興替;人為鏡,以明得失。

古人以打磨過的銅為鏡,而在現代科技的發展下,我們打造出了各種各樣的鏡,幫助我們更好的探索這個世界,方便我們的生活。諸如望遠鏡、反光鏡、顯微鏡、三棱鏡、哈哈鏡等等。

有道是: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在以前,如果我們想要看到千裏之外的景色,就必須要登高,比如說一些名山大川。但其實,有時候受到天氣的影響,即使你站在巔峰,也可能只看見一大片茫茫雲海,而且人類的視界也有極限,再怎麼登高遠眺,也不可能真的像神話中的千里眼一樣。

不過,望遠鏡的發明卻真的做到了傳說中的千里眼。通過望遠鏡,我們可以觀測到宇宙中的星球、星雲、銀河,也可以超越視界的極限,看到千裏之外的景色。

而望遠鏡自從發明以來,除了觀測天體,也被廣泛的應用在軍事用途上。將領們用望遠鏡觀察遠處的地形或者敵方的動態,然後排兵佈陣,決策全在於鏡中所見和自身的智慧。

在我們觀望自己的人生的時候,你又是否有一副“望遠鏡”,助你極目遠方,決策規劃?這幅“望遠鏡”取決於你的志向,如果你有清晰而明確的方向和目標,那麼這“望遠鏡”便可讓你穿越迷霧,讓你看到,哪裡才是你所追求的夢想能夠實現的地方,縱然將來當你遇到路上迷霧的時候,你也能夠明辨方向,而不至於茫然所失。

然而,假如你不能找到自己的想要去追逐的東西,沒有方向,只是四處張望,即使你有再精密的“望遠鏡”,你所看到的也只會是一片白茫茫。就如沒有舵的船,再完美的構造和用料,也不可能讓它揚帆。

然而,有了望遠鏡還不夠,你還需要反光鏡。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最常見到的反光鏡就是安裝在車子上的,它可以讓司機瞻前顧後,大大提高了行車安全。因為它可以讓司機看清路況,知道後面的車會不會“追尾”。

而一面“反光鏡”可以讓我們看清人生的路況。

“反光鏡”讓我們看到曾經走過的路是怎麼樣走過來的,我們做了什麼,才有了現在的結果。也許曾經的自己也許為了一個所謂的“最好”而焦慮,而忘卻了途中的風景,只知道猛衝猛撞,然而這個世界上卻沒有所謂的“最好”,我們為此而不斷追逐,永遠也得不到滿足;也許曾經的自己可以為了一件事而付出一切,最後卻一無所獲,於是現在變得退縮,再也找不回曾經的無畏,自嘲曾經的天真;也許曾經以為自己已經在某一個領域做得很好,可現在回頭卻發現原來自己做得遠遠不夠,或者發現自己原來已經進步了許多……

除此之外,“反光鏡”還能讓我們看到其他人的步伐,他們是停還是退,是前進還是甚至超越自己,以此為警惕,保持清醒,看清路況,是奮力追上,還是先退避養晦。

人從來不是有了夢想就可以成就,我們的夢想永遠在遠方,而同時做好腳下的事,回顧過去,檢討得失,辨清时势。

你的人生又需要什麼鏡子呢?

後記:這篇文章是杜老師所提供的內地高考題目,是在4D閱讀理解求進班時佈置的。寫了改改了寫,在體育課長跑之後更是疲憊至極,絞盡腦汁,總算拼湊出來。希望這次的試行可以對DSE的新式作文題目更有把握。

止戰之殤

你是一個戰爭孤兒。

你現在正和你的哥哥逃亡,你的嫂嫂失踪了,父母被榴彈砲炸死,房子夷為平地,哥哥的腿也被水泥板壓傷了,多日逃亡以來傷口已經發炎。

而你呢?當雙親亡故的時候,你在哪裡?

對了,你在學校。你躲在了防空洞裡,直到哥哥一瘸一拐的來找你。

然而,逃亡,對於你這樣一個少年來說,其實是一項很艱鉅的任務。

你和你的哥哥,已經兩天兩夜沒睡過一個好覺了。

剛剛到達一個小鎮,你們以為可以隨便找個地方睡個囫圇覺,卻發現鎮子上的人已經開始逃亡了!因為,戰火離這裡已經只有15公里了!

15公里!在現代的科技下,那是一個多麼短的距離!而對於流離顛沛的你們來說,又是一個那麼遙遠的距離。你只有逃,不停的逃,要么逃,要么被戰火燒傷,甚至死。

哥哥一刻都不敢耽擱了,鎮子上已經亂作了一團,鎮民衝進超市裡搶東西,你的哥哥也在其中。拖著傷腿的哥哥在人群中那麼的弱勢,人們扭作一團,互不相讓,只為能搶到更多的物資,作為活下去的資本。

你站在超市外面,看著哥哥,滾落的淚水沖刷著你臉上的塵土污垢,沖刷出兩道白坑。

哥哥為你搶到了一雙鞋子,還有兩瓶飲用水。這樣的物資,便可以支持你們走更遠的路了。

換上了新鞋,你卻不甚適應,因為鞋子太大了,刮得雙腳生疼。鞋子只好給了哥哥,你繼續穿著那雙老舊的布鞋。

哥哥小心翼翼的把兩瓶水藏在風衣裡,鼓起的風衣讓他看起來是那麼的滑稽,可你卻沒心思笑了,你必須抓緊時間離開這個小鎮,因為過不了多久這裡就會遭到戰爭鐵蹄無情的踐踏蹂躪。

小鎮不大,隨著流民的人潮,你們離開了這個小鎮,進入了小鎮外的一片荒野,大片大片的荒野地上長著人一般高的野草,你驚恐的看著周圍,彷彿隨時會跳出來一個手握步槍的人。

以前的你走在這種地方,所擔心更多的是那些虛無縹緲的幽靈,而現在,人比鬼更恐怖,因為人會讓你變成鬼。

哥哥用隨身所帶的小刀割倒了一小片的野草,你睡在上面,無暇顧及天上的繁星如何的璀璨,你太累了。哥哥守著夜,你知道,他也很困,但他還是堅持著,你們已經是彼此唯一的依靠了。

清晨醒來,只見哥哥也倒在了身旁,睡著了。你坐起身,哥哥一下就警醒了。

然後,接著上路。

一路的逃亡,伴隨著你們的是飢餓、恐懼、疾病……還有死亡。

你們遇到了嫂嫂娘家的親戚,他說,嫂嫂已經死了。

可憐你的嫂嫂啊!回娘家串門兒,挺著五個月的肚子,戰爭爆發,來不及逃,就這麼一屍兩命。

哥哥忍不住痛哭起來。他的傷勢越來越重了。

終於,你那雙老舊的布鞋被磨破了,碎石扎在腳上,鮮血淋漓。

無奈,哥哥已經無力背著你,就連他自己走路,都很艱難了。你只有一步一個血印的走向下一個小鎮。

聽說政府軍把叛軍在某一個地方對峙,戰火暫緩了它的腳步。

哥哥的傷勢不能再拖了!再拖下去,他會死的!

然而,你們沒有錢。或者說,你們身上沒有值得交換的東西。貨幣已經等同於廢紙,只有實實在在的物質才是硬道理。

所以你們束手無策。

沒有地方買藥,沒有地方買食物,沒有地方買一雙鞋。

就在你們快渴死的時候,天上下了一場大雨。

但這並不是什麼好事。雨水讓道路變得泥濘難行。不過至少,你們暫時得以緩口氣,先不會被渴死。

你一個人走到了鎮上,鎮民都用不懷好意的眼神看著你。你襤褸的衣服彰顯了你的流民身份,他們提防著你,害怕你隨時會搶走他們的東西。

在鎮民嚴密的防護下,你的計劃落空了,你本來想著要給哥哥偷一點消炎藥。

哥哥終於還是敵不過疾病,先走一步了。

你把哥哥的衣服撕扯下來,裹住了腳,往哥哥的鞋子裡拼命的塞稻草,終於,你穿上了那雙鞋。

就地掩埋了哥哥之後,你離開了小鎮。

你走在陌生的道路上,低著頭,似乎在沉思,你是在想念家人與和平,還是在思考下一個落腳點和食物呢?我不知道。

你的命運將會如何?我更不知道。

我只知道,戰爭,製造了無數個你。

野草

如果心是一片土地,那麼——
小時候,是一片漂亮的森林
陽光燦爛,雨水充沛

如果心是一片土地,但是——
成長了,是一片被水泥澆死的地
寸草不生,荒蕪淒涼

森林呢?陽光呢?雨水呢?
認清了現實,接受了不公;
那些夢想的化身,
被誅除了。
說服自己親手拔掉,
那些幻夢和妄想。

忽然在某一天,
水泥地上長出了野草——
柔弱的,可憐的
不忍心除去——
反正也成不了氣候不是嗎?

小王子說:星球上埋著可怕的種子——
猴麵包樹的種子。
要是星球太小,
猴麵包樹又太大,
猴麵包樹會把星球撐破的。

格桑花

格桑花
格桑花是幸福的意思,然而這並不特指哪一種花,你隨手指一種都可以說它是格桑花,只要你覺得是就行了。 ——題記

因為一個人,我愛上了這座城,雖然斯人已去,但我依舊在這座舊城留戀徘徊。
我租了一輛路虎,準備從拉薩去林芝。從地圖上看,這兩個地方並不遠,走318國道的話半天就能到。
為免出什麼意外,我為自己準備了大約兩天的干糧,一壺青稞酒當然還有一些裝備,把那隻背囊裝得鼓鼓囊囊的。
我把背囊扔進後座,發動了車子,走上了318國道。
很久以前,我曾經徒步從林芝來到拉薩,而如今,我已經失去了那樣的勇氣,我不敢踏上那條公路,回憶會灼傷我的腳。
「啊呀,拉木措!人間的天湖!你是我心裡的歸宿,雪域的碧玉……」我一邊開著車,一邊唱歌自娛,雖然這首是讚美拉木措的歌,卻是漢語的歌,我的藏語不太靈光,基本和我當年的日語一個水平。
副駕上放著一個牛皮紙袋,裡面都是我用卡片機拍的照片,那是西藏的野花,藏民統稱它們叫格桑花,就像拉拉纓是一種野草,具體是哪一種,誰也說不好,反正肯定是遍地長的東西。
我有時候會幻想,有一天這些照片會和我的骨灰一起,散落到天涯海角。不過當我回過神來的時候,連我自己都感到無語,這文藝小青年的憂鬱,真矯情。
我曾經和一個人討論過,到底有沒有陰間這個問題,他說:寧可信其有。我說,你的執念真大。
其實我不喜歡談論生死,這個題目太廣,太深,說一輩子都說不明白,別等下你還沒鬧明白,就先去了。所以我寧願稀里糊塗的。
約莫過了兩個小時,我距離林芝八一鎮還有293公里。
萬萬沒想到,這破車熄火了。
我一腳揣上了油箱,覺得還是不解恨,連踹帶罵的又是幾腳。
「可惱也啊!!」我學著京劇裡的腔調吼了一句。
太背了,人品太差了……
我拿出手機,想給汽車公司打電話,讓他們來拖車,當我看見信號格上那個小叉叉的時候,我不禁傻了眼。
我又踹了那輛破車兩腳,簡直要迎風流淚了……天殺的中國移動……我拼命的忍住才沒把那台兩千多塊的手機給摔地上。
不知道幸還是不幸,我現在所處的地方是318國道,總會有車經過,於是我伸出了大拇指,求搭順風車。不幸的是,大概我天生一副賊眉賊眼的衰樣,等到天已經擦黑了,還是搭不到車。
看那些車牌,應該都是漢族人吧?太不幸了,如果我能遇到藏族人就好了……
天已經黑了,我也就不敢走了。晝夜溫差大,我縮進了路虎裡面,睡了一覺。破車雖然破,但還是能夠發揮一下作用的。
第二天早上起來,東方才剛剛露出了魚肚白,我胡亂吃了一些乾糧充飢。極目而望,一片蒼涼。
我又花了半天時間去求搭順風車,無果。
我覺得我應該放棄了,再這麼下去,我就該餓死了。
於是我背上了行囊,穿戴上了裝備,把那輛路虎就這樣扔在了路邊,我用GPS記錄了一下我現在的位置,然後把那車推到了路邊。
我覺得我自己太厲害了,怎麼就把那輛越野車推動了呢? !果然人的潛能是無限的!
西藏的海拔很高,陽光也很猛烈,所以藏民的皮膚大多數都是黑裡透紅的。我抹好了防曬霜,打著防紫外光的傘,默默的走在公路上。可惜,曬黑了的皮膚,再怎麼樣也回復不到從前的白皙。
我邊走邊唱,從夜上海唱到走四方,從走四方唱到了東風破,我都不知道我自己跨了多少個時代。我儼如一個唱詩的藏民,只是他們唱得是天授的詩歌,我唱的是流行曲。
大約走了五、六公里,我忽然發現手機收到了信號,於是我打了電話給汽車公司,叫他們去拖車,雖然我不能保證那輛車還在不在。
我把那個牛皮紙袋忘在了車上,我丟掉了我的格桑花。
我拿著地圖,前面應該有小鎮,今晚就在那裡過吧。
第二天,繼續出發。
就這樣,我渾身餿餿的,頭髮糾結成塊,跌跌撞撞的走到了林芝八一鎮。途中,我有過搭順風車的機會,但我放棄了。
我站在冰湖邊,藍天白雲,雪峰湖水。
夏天的湖邊,開滿了格桑花。
我整整花了三年,才敢再回到這個地方,我用了三年來轉過這個身。
我躲在布達拉宮的庇佑下,不敢面對這片花海。
你走了,我也不留了。讓曾經的幸福埋葬在這片花海之下。
今天,我回來了,這里長滿了象徵幸福的格桑花。
我們的幸福釀成了醇酒,醇香醉人。
照片什麼的我已經不去在意了。生死帶走了人,帶不走緣。
我在冰湖邊,叩下長頭。
「那一年,磕長頭匍匐在山路,不為覲見,只為貼著你的溫暖……那一夜,聽一宿梵唱,不為參悟,只為尋找你的一絲氣息……」

練習

練習:①動詞,為了加深理解記憶而進行的習題練習,為了獲得熟練技巧而經常進行某種動作的實踐技巧練習②名詞,習題或作業

字典對於練習的解釋便是動詞和名詞,於是我可以寫一個這樣的句子:我做練習練習解題技巧。

最近我在練習十字繡。

十字繡和刺繡有什麼不同我不太了解,就我現在看到的就是繡布的分別。刺繡所用的是絹布,十字繡所用的是塑料布,而且上面有一個個的小洞供你穿過。

十字繡其實沒什麼可練習的,就是按圖索驥,圖樣讓你哪裡繡什麼顏色的線,就繡什麼顏色的線,一個個的十字打在繡布上,最後變成一個圖案。

我最初接觸十字繡的時候是在小學,原本是要繡一個星座的鑰匙孔的,最後我繡了一句李白的詩: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

當然,你不能期待,直到現在字體都不怎麼秀麗的我,能將在繡布上的字體繡的有多麼漂亮。後來我把這個鑰匙環送給了我哥,現在他有沒有留著我已無從得知,反正就是沒再見過。

因為當時的課程還在繼續,所以我又去買了一套十字繡,是一個卡套,不過到現在我都沒有繡完,我估計我這輩子都不會再繡了。

最近為什麼又忽然把十字繡拿起來?真的不記得了。大概是在網上看了一些帖子,把我的心又勾了起來,於是我又開始練習十字繡了。

我越來越覺得,十字繡其實就是一個化整為零,然後化零為整的過程。在一開始的時候,整幅圖案在我眼中只是一個個格子,當中的一些顏色變化,也只有我自己清楚,因為其他人也看不出來,也許就連我自己也看不清。最後,當所有的格子被填滿,便是一副圖案了。

前段時間我在練習寫書法。

我練習的是宋徽宗的所創的瘦金體。雖然宋徽宗不是一個好皇帝,但絕對是一個一流的書畫家。

為什麼會練習瘦金體?這個原因嘛……你要是想知道,我會告訴你的,不過也就是個你聽完會不屑之的理由。

其實我最主要的練書法的原因是因為想把字練好一點吧,於是我在網上尋找瘦金體的字帖,然後拜託親戚幫我買了兩本。

練字這種東西啊,其實你搞得好了,就是練字,搞不好,就是抄書。上一次練字的時候,我把一個寶蓋頭寫了幾十次……

而且我練字的時候心也不太靜,寫得不好的時候會有點煩躁,加之許久不用毛筆寫字,手也是抖,寫得更是不好,所以我至今為止只練過兩遍,下一次?遙遙無期啊!

一路成長,我在練習圓滑,練習隱忍,練習謀算。

圓滑是什麼?大概就是磨去自己的棱角,讓自己和別人可以更愉快的相處。我不是個口才好的人,但我深知什麼叫禍從口出,而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學會了模棱兩可,說一些意見之前,會加上一些前提,比如:在某方面來說… …在某程度來說……當然,這遠遠不夠。同一個意思,可以有好幾種不同的說法,聽起來的感覺也就不一樣。打個比方: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嗎?有什麼地方我可以幫上忙?我怎樣可以幫到您呢?其實說到底,不過就是想說——你需要我幫助你嗎?我想幫你啊!

不過,我還有得學呢!我不會說話,只好從最基本的禮貌學起。我爸經常說:即使你不會說話,禮貌也要做足,這樣人家對你的印象最差也就是:那個人不太會說話,禮貌倒還行。只可惜啊,我應該是個不受教的人,在餐桌上,最普通的斟茶倒酒,我還是未能習慣。那一次,我看著我哥在客人還沒來之前,就把所有的被子洗好,那時候我就在想:圓滑,也許就從一個杯子開始?

當然,後來他在席間的談笑風生,也不是我可以比擬的,我和他不同,他從小就被冠以古惑(狡猾?)之名,況且他也已經在社會上打滾了好幾年了,他的經驗更加不是我可以比得上的。面對桌子上那些比較熟悉的親戚,我尚可口沒遮攔幾句,但如果是不太認識的,我只能默默無言,生生的坐在那裡,愣在那裡,呆在那裡。

隱忍在我看來,是可以拆成兩個詞語的:隱蔽和忍耐。

隱蔽並不是讓你把自己藏起來,而是搞清楚什麼時候要高調,什麼時候要低調;什麼時候該讓別人去出風頭,讓什麼人出風頭;不該你說話的時候一個音節都不要發出來。深深的隱藏自己,不要讓別人注意到,然後在某一天忽然高調亮相,贏得最大的掌聲。

俗話說:百忍成鋼。但為什麼隱會在忍的前面?因為忍以隱做底。你要先學會隱,才能夠忍。人的一生有太多東西需要忍耐,熱和冷——要忍,寂寞——要忍,不公平——基本靠忍。也許對於不公義的事我們要零容忍,但這個世界不是非黑即白,對和錯的界限本來就是一片模糊,當你站在這片灰色的地界上面,你可以怎麼做?對,不公平,可是這個世界真的有絕對公平嗎?有的吧,在那個我們看不見的“命運”,在死亡面前吧?所以我們只能忍耐,因為沒有東西可以抓住去怨,怨又怎麼樣?會讓你更快樂嗎?不會。

忍受這個殘缺的人生吧,盡你的能力去尋找自己的快樂人生,站在灰色的地界上,面向純白的方向。

謀算這個詞語多少帶點負面色彩,但不一定等於陰謀。謀,是計謀,算,是計算。諸葛亮便是個謀士,他一生為匡扶漢室而謀算,詩聖杜甫也曾為他寫下詩篇憑弔。

說實話,對於謀算,我不能說是練習,我充其量也就是學習而已,我根本就不會。但是如果我不去學的話,便會被別人算計了。那一次口語考試,與我同組的一個人跟我們說,他口語很差,這次死定了!我當時沒有說什麼。後來,他的表現並沒有他所說的那麼差。如果我當初聽信了他的話,那會怎麼樣?他在算計我們,讓我們放鬆警惕。

人心實在是恐怖,謀算,翻臉無情。如果不想被謀算,那最好的防禦應該是對這些有所了解吧?不一定要算計別人,但至少別被算計了不知曉。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謀算和隱忍,大概也是圓滑的一種吧?

我也想要擁抱這個美麗而殘酷的世界,但現在我還做不到,我還有太多東西要去學習和練習,這個世界的規則不只是那幾部法典,還有很多很多的框框條條,遵守不等於限制,守規矩的人更容易活下去。

回想那些什麼都不會的時候,天真無邪,人的一生也只有這麼十年左右的時光吧?用完算數。長大了,無知是讓別人痛恨的,為別人的添麻煩的。

這條人生的旅途不長也不短,無論如何,圓滑也好尖銳也好,隱忍也好張揚也好,謀算也好天真也好,努力尋找自己的快樂人生吧,何必給自己找不痛快?

舌尖上的回憶

前段時間,學校門口有個買糖蔥餅的小食攤,價錢也不貴,5塊錢就有交易了,但吃了一次之後就沒再買過了,不是不好吃,只是不合​​胃口而已,但那甜甜的味道,倒叫我想起了以往在廣州唸書時,也是在學校門前,那兩道算不上太特別,卻記憶深刻的小食。

學校門前經常有很多這樣的流動小攤,就是“走鬼”,他們的流動性很大,也未必見得永遠在學校門口。但不可否認的是,那真的挺好吃的。

第一道是客家糯米糍。

其實那是不是正宗的客家糯米糍,我真的不知道,因為我沒去考究過,無論正宗與否,對我來說差別都不大。就像葡國雞其實不是葡萄牙出品一樣,但無法改變其美味的事實。

在我記憶中,賣糯米糍的似乎是個女人,戴著一頂草帽,樸素的衣服,很典型的民工形象。她每次出現都是騎著自行車的,後座上放著一隻大鐵桶,用紅漆寫著客家糯米糍。

那個鐵桶對於當時還是小孩子的我來說真的挺高的,鐵桶被蓋得嚴嚴實實的,我那時候時常想著:裡面到底有些什麼呢?當然,我現在已經知道了,那裡面的大概就是糯米糰吧。

鐵桶的一側是一個搖手柄,另一側與一個小鐵箱相連。當有人購買的時候,她會打開那個小鐵箱,一邊搖手柄,白色的糯米糰子就從小孔裡被擠出來,落到那裝滿了糖粉的小鐵箱裡,她拿著一個小篩子,把那些小團子在黃糖裡面翻滾幾下,沾滿了,才放到飯盒裡,再加一勺糖粉,在飯盒上插上幾根牙籤,這才遞給客人。

這不是什麼昂貴的食物,價格也公道,你給多少錢,她就給你多少的分量,最少5角錢,最多是多少我也不知道,但通常兩三塊錢的分量就已經挺多的了。

這糯米糍入口香甜軟糯,是很討小朋友喜歡的食物。每當我看見那個女人在的時候,我總會去光顧的,有時候是和同學一起,一人捧著一個盒,又或者共享一盒,一邊說說笑笑的走回家;有的時候是和家人在一起,那便可以「奢侈」一點,多買一些,權當下午茶享用或者回到家再和家人分享。

直到現在,我依舊懷念著那軟軟糯糯的口感,如在雲中。

第二道是糖畫。

所謂糖畫,自然是指用糖畫出來的圖畫。黃色的糖漿,穩握勺子的手,在桌案上成型的動物,或貓或狗,或龍或鳳,輕輕一鏟,動物在竹籤上起舞。

到現在為止,我所吃過的糖畫只有當初在小學門前,那個老伯所做的糖畫。他總是挑著一條扁擔,一邊是爐子,一邊是工具。

他和那個賣糯米糍的阿姨的共同特色就是不叫賣,呵呵,其實也沒有這個必要,只要他們的攤子在那裡擺上,我們這些饞嘴的「魚兒」也會自願上鉤的。

放學的時候,總是會見到那個小攤子旁邊圍了一圈的人,有學生有家長,爭著要買那有趣的糖畫,即便是不買,也要去湊湊熱鬧,看看那老伯的手藝。

在他的桌案旁邊,有一張用膠紙包好的圖案紙,看得出來有些年頭了,圖案已經有些看不清了。你可以隨手指一個,也可以指定,老虎,金龍,鳳凰,都是他的拿手好戲。

說實在的,也許是那時候太小,我認得的圖案其實只有龍和鳳,我曾經買過其他的圖案來吃,但我當時真的不太看得出來那是什麼,甚至覺得那鳳尾畫得像樹葉……好嘛,我不懂欣賞。

其實比起吃,我更喜歡看,那個老伯從小鍋裡盛一勺的糖漿,倒在案子上,不過兩三分鐘,圖案便成型了,一氣呵成,再加一點糖漿粘上竹籤,然後用一把鐵尺輕輕鏟起,便成了。

就著光看,那糖畫色澤透亮,光影流轉之間,竟如琉璃。有點不忍心吃,卻又怕那糖會化掉,碎成一地的陽光。

你應該會覺得,我對這兩樣普通小吃的形容過於誇張,什麼如在雲中,竟如琉璃,但在我的記憶之中真的就是如此。就像無數小說的開頭「那一天」,那一天如果不是因為某些事情,那一天就如之前的日子一樣普通。而這於我也是一樣,這是我舌尖上的回憶,每一個在味蕾上活躍的因子,都是回憶。

後記:
數年前,我曾經回去小學的門前。
因為是上課時段,門可羅雀。
我沒有進去,因為我清楚我進不去,也沒有什麼進去的理由。
這所學校留給我的回憶應該是美好的,即使我已經不太想記得了。
朦朦朧朧的,曾經也算是歲月靜好。

人間

一、
「從南邊,飛來一群雁,也有成雙,也有孤單……成雙的歡天喜地,聲嘹亮,孤單的落在後面,跟不上……」師母坐在小院裏,冬日的陽光輕柔的灑在她身上,歲月靜好。
我拿了一張毯子,蓋在她的膝蓋上為她保暖。 「師母,你出來曬太陽也得多拿張毯子,仔細著涼!於大夫的藥您還沒吃夠嗎?」我微嗔。
「哎喲!人老了,記不得了!」她笑笑,眉目間透著幾分頑皮。
我走到她身邊,把已經涼透了的茶水潑掉,重新滿上了一杯,放在小茶機上,師母向來不喜過熱或者過冷的茶,所以總是先要晾一晾,等到熱氣沒蒸騰得那麼厲害了,她才肯入口的。
「今天中午吃什麼?」她問。
「您昨個晚上不是胃不舒服嗎?我熬了甘蔗粥,很清甜的。」
「哦。甘蔗養胃?我都快忘光了!」她笑道。
我點頭,「不過甘蔗寒涼,您還是不要吃太多,晚上我再給您熬鍋牛肉粥如何?」
她搖頭,說牛肉一股腥騷味,還是豬肉的好。
「我這也是老毛病了,不用那麼講究。」她皺眉,努力阻止我給她熬牛肉粥。
我也不勉強,答應晚上給她做蕃茄炒蛋,她一迭聲的說好,眉開眼笑。
復又聊了幾句,敲定了晚上的菜單,我把她扶起,走進屋子,已近正午了,外面的日頭毒辣得很。
「皖鈺,你真不打算回去李家了嗎?」師母忽然問我。
「哪裡還有什麼李家,師母,現在都是誰的天下了?」我苦笑,李家?那裡從來都不是我歸宿。
她搖頭輕嘆,但沒有再說下去,轉而喝了一口粥,大贊此粥清甜。
用過了午餐後,我服侍師母睡下了,坐在矮桌旁邊做些針線活,做了一會兒,脖子有點酸,抬起頭來,放眼窗外,白晃晃的陽光眩花了我的眼。
「你啊,心比天高,命比紙薄。」我忽然想起了以往師父對我的評價,我一直都在想,到底是命薄,還是我勢不如人?
曾經,我也活在天堂裡,俯視著人間,我現在活在這裡的人間。
可這一切,都敵不過我不過是女子。
我可以手握大權,乃至決定別人的生死,但最後我還是逃不過委身下嫁的命運。
我的所有權力都被褫奪,我只能倚靠我的丈夫,而他繼承了我的所有,然後——把我摧毀殆盡。
我承認我是個戀棧權力的女人,因為我有我的夢想和抱負,而這一切都需要權力去實現,天長日久,權力已經和我不可分割,權力,是我的天堂。我不能忍受有人可以隨意奪走我費盡心血得來的東西,我為了這兩個字,殫精竭慮,到頭來卻告訴我——牝雞司晨,不祥之兆。你終究是個女人,還是嫁了為好,別死攥著不放了……你一個女人,這麼大的家業你顧得過來嗎?嫁了,你的丈夫還可以幫幫你啊……
他獲得了我的權力,我被打回原形——不過是女子,你還想要什麼?
偶爾回家,敷衍著,然後轉身離去,去赴那一場場的風花雪月。
這根本就是地獄,我可以忍受他的不忠,卻不能忍受他搶走我的東西。
那是我最重要的東西,現在我失去了,我什麼都沒有了。我快活不下去了。
但我知道,我已經回不去那個天堂,但是至少,別讓我待在地獄裡!
人間,是什麼樣子的?其實我並不了解。
我一直坐在天堂裡,然後掉到地獄,人間是什麼?
離開了那個所謂的「家」,我來到了一條小村莊,被師父和師母收留,粗茶淡飯,荊釵布裙。
沒有權力,沒有為權力所衍生出來的一切勾心鬥角,爾虞我詐,甚至什麼都沒有,但卻不是一片荒蕪。
瑣瑣碎碎的東西填滿的生活,我不需要像以前一樣,面對著一大家子,所有東西都是巨大的壓力,一子錯滿盤皆落索。
人間的生活卻不同,即便錯了,也不會有什麼嚴重的後果,平平淡淡,清粥白茶。
天堂太遠,人間正好。

二、
下午,師母醒了過來,我打了井水,絞了毛巾給她擦身子,太熱了,她渾身都出了一身虛汗。
「唉!南方的天氣啊!熱還不算,還帶濕,粘乎乎的!」師母忍不住抱怨。
我笑笑,沒有接過她的話,師母本是北方人,後來嫁了師父,才舉家遷來了南方。
「皖鈺啊,要不你去買個冬瓜回來?」
「師母,難不成你想學那三歲孩童,抱著冬瓜睡覺?」其實我知道她的心意,卻是故意調侃她一番。
「你這孩子,有你這麼跟長輩說話的嗎?」她佯怒,眼中是十足十的笑意。
冬瓜是沒買成,反倒是做起了糕點——棗泥山藥糕。
這是師母饞了許久的了,只是我之前嫌麻煩,就一拖再拖,今個兒早上才把紅棗去核,泡上了水,備好了材料。
洗乾淨了山藥,蒸上一個小時,期間再把紅棗去皮,和白糖炒成了棗泥。
師母就坐在飯廳,位置正對著廚房,她不時開口提醒我要怎麼做,要把山藥泥和棗泥都弄細緻了,不然入口的時候就會吃到有渣,那便是失敗之作了。
「以前啊,這糕點我也是常做的,全府上下,沒有誰比我做得更出挑了的,就是因為我能把這山藥棗泥做得夠細緻,入口滑膩。」
師母在遇到師父以前,是京城一個貴族家的奴婢,據說還是郡主的貼身侍女,只不過沒幾年,清朝就垮台了,這些貴族們也就樹倒猢猻散了。
「師母,您以前是不是伺候過郡主啊?」
「是啊,那時候我也是那群丫頭里面的小頭目呢!逢年過節說兩句吉祥話,還能領兩個賞錢呢!」
我把糕點蒸上,在盤子上面刷了一層油,免得粘住了不好弄出來。洗了手,走到了飯廳。
師母還在說著當年她在王府的生活,她說得很高興,向我比劃著那年春節郡主賞她的一隻簪子的形狀,其實也不過是一隻銀簪,但是郡主的東西總不會太差,上面綴了兩顆紅豆,走起路來搖曳生姿,可是郡主送給她的時候那紅豆已經乾癟了,到了師母手上沒多久,就爛掉了,只剩下了那光禿禿的簪子,後來因生活困難,簪子被當掉了。
「可是,那些夫人小姐們,怕是不好伺候吧?」我問道。
師母點點頭,剛剛高興的表情一掃而光,說起了那美好生活背後的辛酸。
師母雖然是郡主的貼身侍女,可是那個郡主其實並沒有什麼地位,因為她是漢人女子的女兒,那個向來注重血統的皇朝,實在不會給她什麼好臉色看。那隻簪子的背後其實隱藏著關於郡主的一個故事。
但是那個王爺折騰了一輩子,也就那麼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而這個郡主偏偏又是長女,如果待遇太差,他自己的臉上也掛不住。但他不折騰這女兒,不代表他的正室和次女不會,他的正室是正經八百的滿族旗人,血統高貴。
這個故事的劇情很老套,郡主被折騰,勢必連帶著身邊的丫鬟。
師母說到這裡就停了,那個郡主最終的下場我可以想像,要么被當成政治聯姻的工具,就像我一樣,要么就還沒等到,清朝就已經倒了。
她呷了一口茶,道:「要說家境,自然是在王府的時候好,但是要說過得舒坦,那還是跟了你師父之後啊……」
她的目光似乎飄到了很遠很遠的地方,帶著幾分少女的情懷,我想,她是想起了和師父那些的青蔥歲月,那被時光打磨,卻越發唯美的歲月。
天上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