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人們總掛在嘴邊,但卻又抓不住、摸不着的東西。到底什麼是幸福?幸福是一個很抽象的概念,它指的是人因為某種事情或某個人而感到心理上的愉悅。它可以是一件小事,比如:我今天在街邊看到一隻小貓,我很幸福;也可以是今天有人幫助了我,我感到幸福。我認為,幸福的來源,取決於你想不想幸福。
幸福,在每個人眼裏都有不同的標準去定義。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在網上看到,有些富二代發表言論說:「我不需要很多錢,我需要很多愛。」於是,下面就會有網友評論:「如果我有很多錢,我不需要很多愛。」然後,評論區就會展開一場激烈的辯論賽。那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局面呢?原因是每個人的幸福標準不同。動物有一個劣根性,人也不例外,那就是「吃著碗裏的,看著鍋裏的」。用通俗的話來講,就是人的慾望無窮無盡,貪心是人的本性,人人皆有,沒有人例外。
那我們如何透過慾望的本質,去抓住幸福的瞬間呢?那就是降低標準。當我們在眼紅別人的幸福時,不如放下你心中所謂的標準,用心去感受、去體會生活中的點點滴滴。與其去羨慕別人的幸福,不如發掘自己的幸福,不是嗎?
我前幾天在網上看到一個視頻。一個人去了一條九十年代的老街道上逛服裝商店,她走進了一家看起來外部裝修不怎麼樣的店。進去時,女店主與男店主正在吃飯。女店主看到有客人來了,擦了擦手,就過來幫她挑衣服。挑選了一會兒,她本來剛想走,突然發現男店主的眼睛正一眨不眨地注視著女店主。他也沒有再繼續吃飯,就這樣盯著女店主,靜靜地看著她為客人挑選衣服。
出於好奇,她沒有走,而是繼續挑選衣服,暗中觀察。她發現這家服裝小店雖然小,但卻很精緻:桌上的音響正在播放鋼琴純音樂;高高的牆上掛著兩口子的結婚照;旁邊的香薰正散發著梔子花的香味,與飯香融合在一起,散發出濃濃的生活氣息;前台的花瓶裏插著幾朵嬌嫩欲滴的玫瑰花。最後,她買了一件款式早已過時的米色上衣,那件上衣被放進了一個帶有粉色印花的小袋子裏。
出店門後,她又回頭看了一眼那家小店。外面的裝修很爛,牆漆掉了七七八八。裏面,兩位店主繼續吃著飯,聊著天。女店主不知道聽到什麼好笑的話,突然捂著嘴笑了起來,男店主就靜靜地看著她笑。我看完這位博主的分享後,感觸很深——幸福在一瞬間具象化了。
所以我說:「幸福的來源,取決於你自己想不想。」這個「想」,不是說你想幸福就會幸福,而是指你感知幸福的能力。感知幸福是每個人都有的能力,只不過人都有劣根性。但當你拋棄這種劣根,降低標準時,你會發現,生活處處是幸福。幸福就在你身邊的微小事物中,就像麥芽糖一樣,具有延展性。哪怕是一條細到看不見的線也好,當你觸碰到它、吃到嘴裏時,依舊能回味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