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長假期,執拾彷彿是例行的「節目」,而在執拾的過程裡,最苦惱的當然是斷捨離舊物。小時候看未日子長,怕長大後忘記前塵往事,就決定甚麼都保留,美其名是長情,實際上是杞人憂天,擔心若沒有外物的話,就記不起過去。因為櫃子裡堆滿了中學時的筆記、已不再玩的遊戲機、過期已不能開動的手提電話。人長大了,方發現很多事情要記得的話不用假借外物,不記得的話縱使眼前是非常珍貴的物件也沒法打動那塵封的心。已經不止一次,對著眼前的舊物完全沒法想起是何時何地購買、因何購買,以至它為甚麼會被冷落在抽屜之內。通常遇到這些舊物還好,記不起就棄掉。然而一旦遇上以下舊物,就往往令我躊躇大半天,延誤了執拾的進度,那些舊物就是友人相贈的禮物。
重舊物源於舊情,友人之禮物更是載滿濃情,我自然看得比一般物件珍貴。因此每每收到友人的禮物,總會珍而重之,能夠展示的如明信片、書簽、海報、小巧飾物等就放在玻璃櫃中,如不能夠展示如領帶、錢包、記事簿、砌圖等則放在衣櫃內。久而久之,衣櫃內放滿的除了替換的衣服外,還有各式各樣的禮物。有一次錢包破爛了,找友人一起購買,對方就說她不是送了一個錢包給我做生日禮物麼。我想了想,確實有這回事。對方就問,為甚麼不使用呢,是不喜歡嗎。我的答案是不是不喜歡,而是不捨得使用,怕用壞了就得丟棄。對方無可奈何嘆了口氣,眼神內充滿不解之意。
後來跟另一位朋友說起這件事,他就說送禮的一方是希望收禮者會使用禮物,而非把它藏起來,你珍而重之,反而失卻那禮物的意義。他更反問,你也想對方會使用你的禮物吧,你又不是送出甚麼見不得人的禮物,又或者甚麼要藏起來的「珍品」。於是我只好打開衣櫃,拿出那個包裝精美的錢包,好不捨得的情況下使用。同時更發現櫃子內有形形色色的禮物,有些能說得出是誰送的,有些連何時何地何人相送已忘得一乾二淨。原來我一直以為不會忘記的事,以為看到舊物就會憶起的舊情,在不知不覺間,已經不再是必然的事。這些禮物應該會在某次我需要之時,成為日常之物,或成為可割捨之物。禮物是需要使用才有其價值,我會一直銘記於心。而那錢包,一直陪我過了很多個秋冬,直至不能再使用才會退出我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