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題兩寫:最想去的地方(劉綺華)

Photo Credit: Hiuman Lam

「我們玩個遊戲好嗎?現在疫情,什麼地方都去不了,我們互猜對方想到哪裡吧。」

明在旁邊,興高采烈地朝我揮手。這個遊戲有點無聊,我聳聳肩,說:「隨你喜歡。」

「我先開始吧。我最想去的地方,是很冷很冷的,在地球很北的地方……」

這裡也很冷呢。今年的冬天特別冷,我已穿上特厚的毛衣,手腳還是寒得快結冰。我想胡謅「不就這裡吧」,但見他一臉嚮往的樣子,就沒說話。

他對我笑了笑,「猜到沒有?沒頭緒吧?那裡距離這裡很遠很遠,有聖誕老人,有下方放滿禮物的聖誕樹,大家會在窗邊掛襪子,那裡還有香港沒有的動物,你猜是什麼?就是鹿,還有鹿拉的車……」

答案顯而易見,彷彿對著旅遊書照本宣科。我打了個呵欠。「是芬蘭吧,芬蘭有聖誕老人村。一星期前才聖誕節,所以你想去哪兒吧。」

我看著身旁細小的窗,雲朵在眼前緩緩飄過,天是那麼的藍,空氣又如此擠壓,儼如身處刻意調節氣壓至人體能適應的飛機艙,我和明,就是毗鄰的乘客,大家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

「錯。」

我翻翻眼。這個遊戲太沒趣,我不想玩了。明執拗地說:「你再猜吧。那裡的人在聖誕節時會圍著火爐一起吃晚飯的,冬天實在太冷太冷了,他們最愛吃熱騰騰的肉丸……」說罷明把手覆在嘴邊哈氣。

不就是芬蘭吧。上年我才跟家人去芬蘭旅行。差不多十一小時的機程,我們一家四口坐在靠窗的座位,我和弟弟在前排,爸爸媽媽在後排。弟弟十分興奮,嚷著抵達後要跟聖誕老人握手,爸爸說要吃肉丸,媽媽說要看極光。我盯著掛在椅背的小熒幕,飛機圖標非常緩慢地橫越北半球,旁邊的計時器一分一秒地遞減,九小時五十分,九小時四十九分,九小時四十八分……漸漸我睡著了,坐飛機時我最愛睡覺……

「別睡了,吃飯了。」明的聲音把我喚醒過來,一盤飯就放在我眼前。明狼吞虎嚥地吃著,邊咀嚼邊說:「去你的,跟你說話你在睡覺。喂,猜到沒有?」

冷硬的飯,單調的菜,菜式沒得選,永遠吃不飽,眼前的午餐,跟飛機餐沒兩樣。以前聽空少朋友說,飛機餐成本才十多元,但弟弟就是愛吃,就像明。

但不吃就沒東西吃了,飛機餐是限定數量的。我跟明一樣,也吃起來。「很悶,不猜了,開估吧。」

吃畢午飯,明噯了一口胃氣,睨了我一眼。「不行,猜不到之後再猜。輪到你了,你最想去哪裡?」

這時鐘聲響起,是午後的小息時間,眼前的門開了,陽光映入室內,一片白白花的光影在眼底久久不散。我把餐盤端到洗潔台,就說:「我最想出去。」

室外比室內的氣溫至少低五度,冷得空氣快凝結,但我仍想出去,那線有如飛機窗的窗子太小了,我想觸摸頭頂的天,踏在腳下的地上。今天是什麼日子……十二月最尾一天吧,上年的今日,我們一家四口坐飛機回程,好趕得及一月開學。旅程裡爸爸如願地吃了肉丸,媽媽如願地看到極光,弟弟如願地跟聖誕老人握手,大家在飛機上睡得香甜,做著仍身在芬蘭的夢,不知道飛機快要降落了。漆黑的機艙裡,彷彿只有我看著窗外的夜景,由燈火稀疏的清水灣,到閃亮得有如銀河的將軍澳、馬鞍山、沙田……香港的地圖如此清晰地烙印在我心裡。我回來了,這是我的家……

「喂,你還沒答我,如果沒有疫情,你最想到哪裡?」明的話打斷了我的思緒。

「我最想回家。」我盯著四面圍牆框著的狹小天空,淡然地說。

明默然,吁了一口長氣,好一會才說:「你猜對了……我說的不是芬蘭,是我的家。你知道嗎?我住在很北很北的打鼓嶺,冬天冷得要命,還結霜。妹妹七歲,七歲該長大了,但她還相信聖誕老人,沒法子,總得跟她一起在窗邊掛襪子。每逢聖誕,媽媽會把以前妹妹用過的嬰兒車拿出來當作鹿車,車前繫一隻鹿娃娃,車裡坐著迷你版聖誕老人。家裡還有一棵很小很小的聖誕樹,真想知道今年有沒有。晚上我們會打火鍋,我們最愛吃牛肉丸和龍蝦丸。我真想打火鍋呢,這裡真的太冷了……」

(劉綺華,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文學碩士、香港教育學院中學教育文憑。曾任書籍編輯,現為寫作班導師。著有長篇小說《失語》,曾獲2016年中文文學創作獎小說組冠軍。)

一題兩寫:奇怪的靈感(徐焯賢)

夢中的世外桃源是真的嗎? Photo Credit: Hiuman Lam

那一天我在半夜醒了過來,雖然很疲倦,睡意滿盈,卻仍不斷叫自己不要再睡,快點清醒過來,當然我最終敵不過睡意,又睡死去了。早上醒來,頭昏腦漲,好不容易恢復精神,才發現床上用作記事的紙上寫了一個字:針。靈台頓時一片清明,剎那間,我又回到夢中那個讓我沉醉了整夜的中世紀場景,又記起主角最後把自己變成「繡花針」,刺中死敵死穴的結局。

你是否覺得這情節很熟悉?如果套一句現在流行的話,這或許又是甚麼「中二病」發作吧。沒錯,假如沒有後著的事情,這只不過是坊間的動漫情節。不過我卻把夢中的奇遇寫成了大綱,給了編輯,成為了後來網絡小說《法術勢》的藍本,也即是近作《幻行者》的前身。

我非常羡慕那種能夠輕易熟睡的人,總覺得他們只需要睡一陣子,就會精神飽滿。我是很難熟睡的人,只要有少許風吹草動,就會醒過來,大學宿友早領教我這方面的「本領」。某夜我早已入睡,還發出鼻鼾聲,可是我突然坐了起來,問宿友為甚麼關掉電風扇。他們都覺得很神奇,只是輕輕按了風扇的開關掣一下,我就被「吵醒」了。不過,不能熟睡卻有個好處,就是我經常做夢,由古代到現代,由武俠到愛情,天南地北,大話西遊,應有盡有。而我,當然沒有浪費這個「技能」,把它們記起下來,成為了寫作的材料。

這樣的第一次應該是大三的時候,要交一篇短篇小說功課,可是想了很多天都沒有概念,直至提交的前幾天,做了一個男人把自己反鎖在屋內,任由妻妾如何相勸,都不肯出來的怪夢。在時間緊逼下,只好把故事寫成小說。我是慣於被老師批評的,當小說派回來的當天,早有心理會「體無完膚」離開課室,老師卻說寫得不錯,要好好在小說方面發展。看著那份派回來的小說,我疑惑了大半天,這麼奇怪的取材方式竟然讓我被讚賞,真是天下無奇不有。

後來第一次去旅行,當然睡不慣陌生的床,整夜也睡得不好,不住做惡夢。夢中情景,相隔了二十多年,至今仍然歷歷在目。那是個很有歷史的城市,可是也由於具歷史感,甚麼都很陳舊。整個城市瀰漫著漆黑、冷酷的氛圍,市民營營役役,突然有一晚城市開始傳來陰森恐怖的怪聲,吵得大家都睡不著。市民開始在城市尋找聲音的源頭,我當然也有幫助。我們找了很久仍然沒有所獲,突然我覺得腳旁溝渠蓋有點異樣,探頭一聽,怪聲異常清晰地傳來。我們提起膽量,打開了渠蓋,潛了進去,赫然發現地底住了個衣衫襤褸的怪人⋯⋯然後我就醒來了,後來我把這片段融入一個長篇小說之中。

那些夢通常是毫無先兆,最近的一次,我和幾個朋友困了在一起方形空間內,內裡有別墅、沙灘,食物無限供應,可是四周就是被無形的牆包圍,你完全沒法離開。部分朋友覺得沒有所謂,依舊嬉戲、享受。我貼近無形的牆,查探了大半天,終於在晨光之中隱隱約約看見一個巨人的身影,方發現我和朋友都被他囚禁起來,當成玩物。夢醒後,我告訴朋友,他們問我是否壓抑了很久,我說不大是,想了很久很久,終於記起幾歲時曾經看過一輯超人動畫,超人與城市被縮細後放進了一個玻璃罩中供壞人把玩和欣賞。

我時常告訴學生,不要相信靈感,靈感不過是寫不出文章時的借口。到了這個年代,凡事必有因有果,靈感不會突然襲來。「繡花針」故事顯然是看得多電影、動畫,以及玩得多電子遊戲的結果;「男人反鎖」則與聽了余華《妻妾成群》的小說有關,是一個反面的回應;「地底聲音」與張系國的〈銅像城〉描述銅像會發出怪聲異曲同工,那次在回程的航班上,我還寫了兩個科幻短篇,顯然是那段日子日有所思的反芻。我的夢,帶來很多奇怪的靈感,但說到底它只不過是一個熔爐,實依賴我不斷閱讀和生活去輸入,同時它們能化成故事,也需要經過我細想再寫出來,《幻行者》就跟「繡花針」的原貌相去甚遠,至少主角暫時沒有變成「針」的可能啊。

一題兩寫:奇怪的靈感(江澄)

Photo Credit: 江澄

偵探小說女王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有個作品叫《五隻小豬》(Five Little Pigs)。故事中,神探佩洛(Poirot)要替二十年前的冤獄翻案,他叫當年涉案的五人寫下他們對二十年前那個夏天的記憶。看完五份口供後,他問其中一人:「那年夏天,你是不是在讀xx書?」那人聽到後十分驚奇,因為那年夏天她的確在看那本書,可她的口供中完全沒有提過自己看什麼書。「是呀,你為什麼會知道?」「因為一個偵探就是什麼都知道。」

我們在讀什麼、看什麼、聽什麼、做什麼、跟什麼人交朋友,甚至吃什麼,都會不知不覺地跑進我們的作品中。所謂靈感,不是天外飛來,反而是源於生活,隱藏在我們的四周。

現在很多人喜歡用照片記錄生活,簡單吃個飯喝杯茶要拍照,跟朋友歡聚要拍照,看到美麗的日落更要拍照,有些人連每天穿什麼也會拍照發佈,幾個月下來就會儲了幾百甚至上千張照片。有時翻看這些生活記錄,赫然發現才一年半載前原來自己天天都會烘麵包,可不知從那天起失卻了興趣,麵包機也蒙塵了。這個半新不舊的自己既熟悉又陌生,也是饒有趣味的發現。

我不是頂喜歡拍照,即使有時點了賣相很美的菜式,也是吃了幾口才想起應該要拍照。但近年我也經歷過幾次像以上的「發現」時刻,哎呀,原來我那時喜歡吃什麼,跟誰最要好,在看什麼電視劇,甚至我那時還相信什麼。這些「發現」時刻是在偶爾翻看自己的舊作時出現。

這點容我詳細解釋一下。不慣創作的人常會誤會,以為生活影響創作是很直接的關係,失意的人去寫勵志小說;被辜負欺負就把那個人寫進故事中,給他一個很壞的結局,在心理上報復;被考試迫得透不過氣來就寫個故事抨擊考試制度。

其實不是這樣的,或至少我不認識任何作者是這樣運用生活的靈感,我自己也當然不是這樣。

從生活而來的靈感會以很奇怪的方式跑進我們的作品中。我跟某某很好朋友,天天互發訊息,一個月總見上一兩回,談個不亦樂乎。她極大可能會在我的故事中出現,但我毋須寫一本書歌頌我倆友誼,可能我只會將她某個小動作放到某個角色身上,而那個角色的身份和性格可以跟我的朋友風馬牛不相及。我聽一位劇作家說過,他幾乎所有劇本的靈感都是突然又沒來由(他用的形容詞是「鬼拍後尾枕」),例如他坐巴士時聽到一段對話他覺得很有趣,他就會開始想寫一個這段對話能合理地出現的劇本。

日本文豪村上春樹在《身為職業小說家》中奉勸有志寫小說的人,平常要儲蓄多些生活的點子,看到有趣的都記下來,不管有用沒用。這些生活點子不是小說的大橋,不涉恩怨情仇,反之是最無關痛癢的觀察,例如吃意粉的獨特方式、脫衣服的次序、不明所以的裝修等。只要一直寫,這些平常記下來的點子就會自動出現在你的故事中,為故事增添趣味和最重要的生活質感。

可能因為我不擅長寫奇幻穿越之類的故事,於我來說,寫故事是很貼地,不抽象的藝術。寫故事的基本功普通初中生亦已完備。如何寫出情感真摯的好故事,最重要都是好好「觀眾生活,思考人生」。好好運用五感觀察,將自己從巴掌大的螢幕釋放出來;時刻思考,不做營營役役的應聲蟲,靈感自會湧現。

(江澄,小說作者,出版作品超過二十本,包括探討潛意識力量的《蒲公英女孩》系列及與徐焯賢合寫的《幸福》系列等,另有撰寫散文、影評及人物訪問。喜歡說故事,討厭聽道理。)

蠔的記憶(駐站作家)

海上蠔田 Photo Credit: Hiuman Lam

朋友間不乏蠔精,他們每隔一段日子,就要狂吃生蠔。我也愛吃蠔,但不至於瘋狂。如果說我對蠔的記憶,應該有兩個比較難忘的片段,一個是親身體會,一個是父母口述。

住大興邨的日子,屯門雖然不至於是荒蕪之地,但很多地方都未算規劃得完善。每逢假日,都會跟父母前往屯門街市買菜。那時候的街市是一些沒有秩序的攤檔,對於小小的我來說,就像一個迷宮。街市的入口,是兩檔蠔檔,平日沒有營業,一到流浮山蠔當造的季節遠遠就能看見蠔山。蠔連殼新鮮運到,想要購買的話,就必須等待蠔販開蠔。開蠔的工具是個長長的尖鑿,小販用它在蠔邊敲鑿幾下,弄一個洞子,再把鑿子插進去,撬開蠔殼。小販都是熟手工匠,不消一會兒,就把肥美的蠔肉盛滿一小桶。但假日人潮擠湧,買蠔的居民很多,人龍有時候頗長。通常這個時候,父親會親自動手。父親不是漁民,但在鄉間曾經跟師父學習捉魚開蠔,這個功夫雖然很久沒用,但要打開十數個蠔殼仍然綽綽有餘。我不知道如何開始第一次,只知道後來父母跟其中一檔的蠔販婆婆熟絡了,父親很多時候都自行開蠔。每次看見居民仍在排隊輪候,父親已經拿著一袋生蠔離開,覺得整件事很是神奇。至於蠔的味道,早已經忘記得七七八八。

另一個蠔的片段全是父母說的,那應該是不夠五歲的事。那一天我發高燒,父母仍然帶我到親戚家。據說我當時病得迷迷糊糊,但仍然與一眾小朋友玩耍。到了吃飯的時候,本應戒口的我,父母卻見我玩得太高興,不想掃我的興,就與其他孩子一起吃飯。飯端上來,到底我有沒有吃,誰也沒有記得。但父母卻說我把湯喝得一乾二淨。聰明的你一定猜到那是蠔湯,鹹酸菜煲蠔湯。我當天好像喝了很多,父母都擔心我高熱不退,怎料到了翌日,高熱離奇地退去。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由於這件事喜歡上吃蠔、喜歡上嚐酸(特別是吃鹹酸菜),還是本來就愛吃這兩者,我只知道每過一段日子,父母就愛提起這件事。

成長的過程中,正值香港一帶工業發展鼎盛的日子,大量污水倒進了後海灣,有一段時間嚴重破壞了流浮山蠔業,那時候,我們吃蠔的次數大大減少。後來搬了到青衣,吃蠔的機會更少,印象中只有頭幾個農曆新年前,乘車到屯門街市買蠔和蠔油。當時街市已經重建,相熟的蠔販只在冬天租用四分一魚檔賣蠔,檔口面積減少,不能即場開蠔,蠔都放在盤子內售賣。有兩次,我獨自回屯門買蠔,蠔販婆婆認得我,每次都很熱情。提著蠔油,離開街市,我腦海就禁不住升起昔日蠔殼堆積如山的片段。曾經有學弟向我提起,某處有蠔殼造的牆,某地有如山般的蠔堆,我都不為所動,在我印象中,當日的蠔山未必真的太高、太宏偉,卻是孩童時不可或缺的部分,比蠔的鮮味更難忘。

另一個自己(徐焯賢)

Photo Credit: Hiuman Lam

那一天,我知道你又來了,毫無先兆,連門也不敲,就走進屋內。你靜悄悄地坐了下來,面色死灰,是遇上討厭的傢伙,還是倒霉的事呢?你不發一言,像往常默默地坐著。如果我手上有鏡子的話,真想把它遞到你的面前。不過你連我也沒有瞧一眼,應該不會看鏡中的自己吧!

我已經不大記得你第一次到訪的情景,我只記得每隔一段日子,你就會像一條毒蛇偷偷潛進我的夢裡,你要銜走我所有的夢,好的、壞的、甜的、苦的,它們將成為你的人質、養份,把你養得肥肥白白。我不知道那些夢的去向,但我隱隱約約能想像得到,若干年後如你興致勃勃,我們可以把它們當成別人口中的流言,把著酒,憑吊一下所謂青春啊!

我記得你不大喜歡讓別人瞧見真身,所以你只會在夜闌人靜的時候才會現身,不過這不是必然,我記得有一次,你在眾目睽睽下出現。那是個熱鬧的聚會,人人都高高興興,為未來而祝福,你卻不發一言,像一隻蜘蛛攀附在我的肩上。為了陪伴你,我只好遠離人群,學著你靜靜地坐在樓梯上。有人看見我,想上前跟我說些甚麼,我卻搖搖手,我知道,你不喜歡別人打擾你。那麼就讓我獨兒地聽你的心聲。

「我不喜歡熱鬧。」「我知道。」「離開吧。」「但我們要給別人面子,這是禮貌。」「裝作肚瀉吧。」「但我剛剛還跟他們有說有笑。」「但你面色很差。」「是嗎?」「比我還差。」「我們照照鏡吧!」「你知道我不喜歡照鏡。」

我當然知道你不喜歡照鏡,那一次我們二十歲剛出頭,人生本應最得意的候,一則惡耗擊倒了你,你足足一星期沒有踏出家門。那是我罕有一次反過來陪伴你,你的意志消沉得很,甚麼事都不做,每天只吃一餐。我陪著你,甚麼事都不足。直至七天之後,我知道不可以這樣子,我打開了櫃門,讓你照照鏡子。你看見鏡中人,面色慘白,依稀好像說了一聲「抱歉」,就潛入鏡內。我看著鏡中的自己,發現近朱者赤果然不假。我曾經幻想自己如果是一隻動物,會是一頭世上獨一無二的獨角獸,那一刻覺得自己是隻瘦驢子。

我知道我不應該提起這件事,這是你的污點。但你要相信沒有甚麼是解決不來,吃好睡好,很多事就能夠想到方法。是嗎?我是不是成熟了呢?沒法子,與你混了這麼久,當然學懂振作的方法,安慰自己的句子啊!放心吧,無論下一次你是寂寞的蛇、離群的蜘蛛,抑或甚麼傳說生物,我也會偶爾讓你出來呼吸新鮮空氣。因為只有這樣一個的你,才可以成就樂觀、積極、熱鬧的我。

另一個自己(可洛)

Photo Credit: Hiuman Lam

(可洛,原名梁偉洛。畢業於香港浸會大學中文系,創作以小說和詩為主。迷戀睡覺和夏天,最愛馬蒂斯的畫,擅長錯過。)

你認識自己嗎?這個問題看似多餘,但社會上許多人為了認識自己,會做心理測驗,看星座、命相,用各種不同的方法,想去跟「自己」貼近一點。

記得唸書時,同學都沉迷心理測驗。那時還沒有互聯網,心理測驗遊戲會刊在報紙或書上,大家輪流傳閱,或者互相提問。這時,負責提問的同學會拿著書,發出神秘兮兮的聲調。例如有一題是這樣:假如你現在身處河邊,身邊有一隻猩猩、一隻雀仔、一條蛇及一個背包,你會帶哪樣東西過河呢?等你思量片刻,說出答案之後,多會換來同學「我就是知道你會選這個」的表情,然後用專家似的口吻,把分析告訴你。

出來工作以後,心理測驗的熱潮也許過了,但也遇過公司要求員工做「九型人格測試」。簡單來說,就是公司透過你交來的測驗問卷,得知你屬於哪一類型人格,擁有怎樣的能力,然後安排合適你的工作。例如你是思考型的人,便安排你去做數據分析、研究等工作,而如果你是活潑型人格,擅長社交,便讓你做公關部。

我一直對心理測驗和人格測試很抗拒。雖然我也想認識自己,對隱藏著的另一個自己感到好奇,但我不想被定型,也不要設限。別人沒有把我分類的權利。於是同學問我心理測驗的時候,我都會亂選答案,不把他口中的分析放在心上。做公司的九型人格問卷時,更是亂填一通,幸好公司沒有亂派工作給我。那些透過星座分析出來的性格特徵,當然是一笑置之了。

我相信人是複雜、充滿謎團,有時甚至不可理喻的。如果信從那些白紙黑字的分析,覺得我就是這樣子,性格是怎樣、能力是哪些。還有灰色地帶讓另一個自己滋長嗎?那另一個自己,是未知的性格、未被發掘的才幹,一個有待發現的自己。

自小不擅長運動的我,跟同學踢球,常常拖後腿。喜歡跑步,但沒有爆發力。不知道為什麼,中三那年,學校選了我參加野外領袖訓練。我們被帶到西貢遠足、跑山、夜行,全程背著沉重的背包。那幾天,我曬得像碳一樣黑,幾乎認不出自己,不單外表,我還發現另一個自己:原來我也有做運動的能力,只是之前還沒遇到合適的運動而已。

最近,我再次發現另一個自己。我本以為我是不喜歡小孩子的,覺得他們很煩,但自從妹妹的女兒出世,我便發現原來自己也不大抗拒。我喜歡跟她玩,喜歡聽她叫舅父,她每天的成長都為我來喜悅。當我為她設計遊戲、講故事,詫異自己竟然樂意和擅長做這些事時,另一個我又被發現了。

不要被定型,也不要為自己設限。你以為走到盡頭,難以再突破、成長的時候,另一個自己說不定就在轉角等著你。

做好藝術.勇敢犯錯(駐站作家)

近來公共圖書館重新開放,體內壓抑了良久的「書蟲」終於爆發,「報復式」地讀了很多很多以前沒看過或不會看的書,當中有本書挺有趣,就是美國奇幻大師尼爾.蓋曼在藝術大學的演講辭《做好藝術》。這本書有趣的地方之一是它乃一本圖象為主的演講辭,雖然收錄了中英文雙語,但每頁的字數並不多,由十隻字到百多字,空白的位置有時候畫滿了線條,有時候佈滿交叉、圓形等平面圖案。身為出版人的我,暗想如果香港真的出版了這麼一本書,會否被讀者嫌棄成騙徒之作呢?

當然我在芸芸書海中拿起這本書,是我早已經知道尼爾.蓋曼這位作家,我當時正在閱讀他的奇幻短篇,如《煙與鏡》、《易碎物》,好奇他是怎樣寫成這些如此有魅力的著作。我時常覺得想認識一個作家,除了讀他的作品外,他的傳記、演講辭都具有很好的參考價值,於是我就借了《做好藝術》這本書。

這本書實在很簡短,不消半小時就能看完,卻引起了我的共鳴,急急同朋友和學生分享,當中有兩點我最難忘,第一點是他說「人生有時很多困難。諸事不順,生活,愛情,事業,友誼,健康,以及其他種種,都可能出錯。」這時候,失意的人能夠做的就是「做好藝術」。結果會怎樣,會是老生常談的「時間終究會化解傷痛」嗎?尼爾.蓋曼說或許吧,但最重要的是「做只有你能做得最好的事」。雖然他是對著藝術大學的學生去說,但我想對很多人都有用。喜歡藝術的人自然管用,不喜歡的話,我覺得可以改成「好好生活」,喜歡食東西就去吃吧,喜歡看戲就盡情看吧。

第二點是他說去犯錯吧,「去犯有趣的錯,去犯驚人的錯,去犯壯觀、非常了不起的錯」,當然他所謂的錯不是作奸犯科那些,而是指很多從事藝術的人經常墨守成規,被規則所限,最終一事無成。他說把自己假裝成專家,然後去做,過程中會犯很多錯,不過這些錯誤有些是很有用的。他沒有長篇大論再說下去,卻喚起我的記憶。我曾經在教授顧城短詩〈一代人〉是把「我」字說成「我們」,下課後才記起自己說錯了,我一直記掛這件事,叮囑自己不要犯錯。殊不料這竟然變成了我寫《詩探卡爾維》其中一案件的謎題,凶手想模仿死者留言,抄下了〈一代人〉這首詩,卻誤把「我」字寫成「我們」,最終曝露了真相。

能夠創作的人實在有福,可以把自己的錯誤變成了寫作材料。如果不是從事創作人的福份,我想大抵可以通過閱讀吧。你體內的「書蟲」爆發了沒有呢?

入廚「苦」與樂(駐站作家)

是什麼讓我害怕了失敗?是不想被恥笑,還是別的原因呢?

那天與學生談起他們寫的詩,其中一首提到祖母煮的糖水,先說到它是冷的,後說到它是無味的,可是到了十年後,他仍然十分懷念祖母的糖水。冷的糖水,我吃得津津有味,至於無味又真的沒有試過,不過我卻煮過苦的糖水。那是大學四年級的事,那時候有互聯網,但大家不會凡事都問互聯網。

那一天,幾名住宿的朋友各自煮一道菜分享,我負責煮糖水。本來有很多款式可以選擇,我卻選了從未煮過的蓮子紅豆沙。聰明的你當然立即發現不妥的地方,沒錯,我沒有為蓮子去芯,結果糖水明明是甜的,紅豆也煲得不錯,但每逢吃到蓮子,大家臉上都露出難以掩飾的苦澀。

那是個率性的年代,不用凡事求穩陣求沒有過錯。有一次,父母去了旅行,我決定露一手,煮幾道小菜給平日待我不薄的朋友,主題是海鮮餐,幾道菜中印象最深刻的是苦瓜蟹、豉椒炒蜆和原隻菠蘿海鮮炒飯。

幾道菜裡頭有成功有失敗,豉椒炒蜆算是成功,辣椒份量拿得準,調味剛剛好,辣味不會掩蓋了蜆的鮮味。苦瓜蟹卻徹徹底底失敗了,說起這道菜最有趣的地方是我從未煮過,也沒有吃過,只是偶爾聽到別人提過名字就去試做。當年青澀的我,不懂得欣賞苦瓜的苦澀,因此也怕幾位朋友吃不下去,於是在煮苦瓜的時候不斷下糖,最後菜端上來,苦瓜變成了「甜瓜」。後來有朋友看見照片就說我連蟹也用錯了,你用的蟹是中等貨色,很少拿來煮苦瓜,只有不靚的蟹才拿來配苦瓜,以苦掩飾它的劣。一道菜,連錯兩次,實在罕有。

幾道菜中最神奇的還要算是原隻菠蘿海鮮炒飯,到水果店買了菠蘿,切開了卻不知道怎樣起肉,結果花了很長時間才把果肉一粒粒切出來。我滿心疑惑,若餐廳是這樣子起肉,是極不划算的,後來看電視才發現可以在底部輕輕劏一下,果肉就可以輕易切出來。起肉花了不少時間,炒飯也弄了好一陣子,把海鮮、飯炒了一轉,發現總欠了什麼。想了好一會兒,就買了盒鮮奶,連飯再炒一次,令飯更黏稠。

幾位朋友來了,有讚有彈,大家過了愉快的一晚。後來每隔一兩年,我也會煮幾味,跟朋友聚一聚。不過卻沒有了冒險的精神,每次都打開互聯網,看看人們怎樣零失手、十拿九穩。菜者下來,大家都吃得津津有味,我卻覺得有點兒不妥當的地方,直至有一次做了牛油果大蝦沙律,已經跟足食譜,可是味道卻不足。我當時想不到任何補救的方法,友人卻果斷地在廚櫃內拿出一樽黑椒。黑椒加沙律?我覺得奇怪,但朋友卻說可以一試,果然加了黑椒後,整個沙律的鮮味更為突出。這時候,我才想到雖然很多事有藍本可以跟從,但料子不同,處理的方法也要因材施「煮」才可以。不能一本通書看到老,大概是這種情況吧!

喜歡的四季,不喜歡的四季(駐站作家)

我們總遇過這樣的選擇,就是在作文課中,必須選擇自己喜歡的事物去書寫,譬如寫喜歡的季節,在春夏秋冬之間選一個。當然無論要寫多少遍,我也會選擇秋天,而且必然會有這麼的一句「踏在黃葉舖滿的路上」,中三讀完地理後,會多加一個情節,明明白天仍然有點熾熱,突然黃昏一場雨,就成了秋天,正是「一雨便成秋」。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喜歡的運動、喜歡的課堂、喜歡的歌、喜歡的廣告⋯⋯我們總在這些選擇中度過。

我確實喜歡秋,秋天包含了我生日的月份,不喜歡秋天好像有點兒說不過。不過我不喜歡它的短暫,也非常不喜歡落葉的悲涼。如果可以選擇,我一定不會走在黃葉路上。住城市的我,看見行人路上的落葉,只會想到它們下一刻就被清潔工人掃走,與其他垃圾一同被丟棄在黑色的大垃圾袋內,所謂「落葉歸根」——走好它們最後的一程不過是舊人的痴心妄想啊!

我也喜歡春天,喜歡它的明媚、欣欣向榮,喜歡微雨灑在臉上的清涼,小時候會帶傘,現在帶了傘子也通常不選擇打開。但我不喜歡春雨過密的日子,早幾年在某山腰中學擔任創作坊導師,最不喜歡在三四月潮濕時到那學校上課,水珠黏附在四周,一滴又一滴沿著牆身或天花流下來,而地上不是一個個黑色的鞋印就是半濕的防滑紙皮,非常骯髒。文人或許會修飾這種情況為校園在流淚,但淚流得多,再加上鼻涕,不會有詩意吧。

我也喜歡夏天,喜歡它的爽朗、無拘無束,喜歡陽光灑在身上的炎熱,喜歡看著陽光在海面上的折射,喜歡樹葉茂密代表的生命力,喜歡躺在沙灘上吃冰菠蘿。但我不喜歡那種沒有風吹過的侷促,特別在等巴士的時候,夏是一種酷刑,想榨乾人們身上的所有水份。如果可以選擇,我情願走路,也不願意等待。夏天就是一個要行走的季節,不適宜等待。

我也喜歡冬天,喜歡它的孤高、清靜,喜歡偶爾襲來的一道冷風,喜歡把雪捧在手的感覺,喜歡在疾走後也不會流汗的狀態。但我不喜歡要在冬夜持續低溫下坐在窗邊寫作的日子,寒風穿過窗子,滲入了衣服,冷得想讓腦袋冬眠。香港冬晨和暖,冬夜寒冷,我接受不到的這種矛盾,因此每隔兩三年,我就會去一趟旅行,一直在寒冷之中過上幾天。

說起四季,人人說不完,人人有喜歡與不喜歡的片段,偏偏寫成文章,我們必須選擇,必須「隱惡揚善」,挪用不屬於自己的形容、片段和記憶。愛和恨從來是並存,難以分割。我時常在夏天想起冬天,在冬天憶起夏天。當穿著短袖T恤的時候,會懷疑冬天是否真的如此很冷;當穿著厚厚毛衣的時候,會想像如何在三十四度高溫下還穿這麼多。四季如此,喜歡的地方,大概也如此。

最熟悉也最陌生(駐站作家)

已經不記得是哪一天,我突然發現左手手腕有條小小的疤痕。疤痕很短、很淺,用「道」來形容似乎太誇張,用「絲」也好像不大準確,打個比喻,如果它是綠色的話,它就像微微凸的血管,若不是刻意去看,是很難發現的。我也不是經常在意它的存在。不過當一個人發呆的時候,就會想是何時弄傷手腕呢?又是因何弄傷呢?百思不得答案,我只能推想是小時候發生的事。

我不算是一個不小心的人,但人大了,總遇上很多意外。沉迷足球的那一段日子,最常弄傷左腳踝,即俗稱的「拗柴」。記得第一次受傷後,看了一次跌打,休息了幾天,就以為自己痊癒,殊不料原來一直沒有好轉。有些時候,甚至下樓梯也會弄傷。幸好經朋友介紹後,找了一位跌打高人,他摸一摸我的足踝幾下,就說你本身有舊患,還去踢球,不受傷才怪。自此,我就斷斷續續看了這位跌打師傅差不多三十年了,膝傷、腰傷、肩傷⋯⋯當然不是遇到大傷,我是不敢去找他,怕又被他一摸之後,又責怪我不肯第一時間去找他,令小傷變成頑疾。

跟那位師傅談得最多的一個話題,就是「我那塊骨凸了起來」、「你看看那裡是不是移了位」、「怎麼兩邊不對稱」呢?師傅每次聽到,總會說你不是弄傷的話,有多久沒有看過那個位置呢?不要太杞人憂天,這是正常的。聽完後我也只能以笑遮醜,確實不是受傷的話,我很少理會自己的身體。有一段日子胃氣漲得很厲害,去找了相熟的西醫,我劈頭第一句就說心坎正中位置生了東西,弄得我很辛苦,醫生診治後說這是正常的身體構造,別太擔心。當然兩名專業人士都說得對,後來筋骨好了、胃氣消退,我也不再留意那些疑神疑鬼的「特徵」。

我一直以為自己是最熟悉自己身體的那個人,但原來一旦遇到特殊情況,才發現對這個以為最熟悉的軀殼,卻是最陌生的。這陣子為了防疫,戴口罩之外,也戴上眼鏡,出門前和回家後例必洗手,順道照照鏡,才發現右眼眉的其中一條眉毛長得特別長。

我兩道眉毛本身極不對稱,兩道眉連在一起,可以把它們幻想成某名牌波鞋的標誌。右眉豎起,而左眉向下。因此,我早習慣自己的右眉上翹。不過由於這陣子把眼鼻口都「掩蓋」著,眉毛成為僅有的焦點,我才發現那條眉毛長得特別顯眼。我跟媽媽說起,她說你的眉一直如此。像當初發現手腕的疤痕一樣,我納悶了半天,仍然不記得它何時長成這樣子。我猜想多過一段日子,就如那疤痕、那些所謂身體的異狀一樣,不刻意留心的話,就會忘記那眉毛。其實世事都如此,庸人才會自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