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 Credit: 江澄
偵探小說女王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有個作品叫《五隻小豬》(Five Little Pigs)。故事中,神探佩洛(Poirot)要替二十年前的冤獄翻案,他叫當年涉案的五人寫下他們對二十年前那個夏天的記憶。看完五份口供後,他問其中一人:「那年夏天,你是不是在讀xx書?」那人聽到後十分驚奇,因為那年夏天她的確在看那本書,可她的口供中完全沒有提過自己看什麼書。「是呀,你為什麼會知道?」「因為一個偵探就是什麼都知道。」
我們在讀什麼、看什麼、聽什麼、做什麼、跟什麼人交朋友,甚至吃什麼,都會不知不覺地跑進我們的作品中。所謂靈感,不是天外飛來,反而是源於生活,隱藏在我們的四周。
現在很多人喜歡用照片記錄生活,簡單吃個飯喝杯茶要拍照,跟朋友歡聚要拍照,看到美麗的日落更要拍照,有些人連每天穿什麼也會拍照發佈,幾個月下來就會儲了幾百甚至上千張照片。有時翻看這些生活記錄,赫然發現才一年半載前原來自己天天都會烘麵包,可不知從那天起失卻了興趣,麵包機也蒙塵了。這個半新不舊的自己既熟悉又陌生,也是饒有趣味的發現。
我不是頂喜歡拍照,即使有時點了賣相很美的菜式,也是吃了幾口才想起應該要拍照。但近年我也經歷過幾次像以上的「發現」時刻,哎呀,原來我那時喜歡吃什麼,跟誰最要好,在看什麼電視劇,甚至我那時還相信什麼。這些「發現」時刻是在偶爾翻看自己的舊作時出現。
這點容我詳細解釋一下。不慣創作的人常會誤會,以為生活影響創作是很直接的關係,失意的人去寫勵志小說;被辜負欺負就把那個人寫進故事中,給他一個很壞的結局,在心理上報復;被考試迫得透不過氣來就寫個故事抨擊考試制度。
其實不是這樣的,或至少我不認識任何作者是這樣運用生活的靈感,我自己也當然不是這樣。
從生活而來的靈感會以很奇怪的方式跑進我們的作品中。我跟某某很好朋友,天天互發訊息,一個月總見上一兩回,談個不亦樂乎。她極大可能會在我的故事中出現,但我毋須寫一本書歌頌我倆友誼,可能我只會將她某個小動作放到某個角色身上,而那個角色的身份和性格可以跟我的朋友風馬牛不相及。我聽一位劇作家說過,他幾乎所有劇本的靈感都是突然又沒來由(他用的形容詞是「鬼拍後尾枕」),例如他坐巴士時聽到一段對話他覺得很有趣,他就會開始想寫一個這段對話能合理地出現的劇本。
日本文豪村上春樹在《身為職業小說家》中奉勸有志寫小說的人,平常要儲蓄多些生活的點子,看到有趣的都記下來,不管有用沒用。這些生活點子不是小說的大橋,不涉恩怨情仇,反之是最無關痛癢的觀察,例如吃意粉的獨特方式、脫衣服的次序、不明所以的裝修等。只要一直寫,這些平常記下來的點子就會自動出現在你的故事中,為故事增添趣味和最重要的生活質感。
可能因為我不擅長寫奇幻穿越之類的故事,於我來說,寫故事是很貼地,不抽象的藝術。寫故事的基本功普通初中生亦已完備。如何寫出情感真摯的好故事,最重要都是好好「觀眾生活,思考人生」。好好運用五感觀察,將自己從巴掌大的螢幕釋放出來;時刻思考,不做營營役役的應聲蟲,靈感自會湧現。
(江澄,小說作者,出版作品超過二十本,包括探討潛意識力量的《蒲公英女孩》系列及與徐焯賢合寫的《幸福》系列等,另有撰寫散文、影評及人物訪問。喜歡說故事,討厭聽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