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會

「鈴」手機的提示音響起。看向那泛光的屏幕,映入眼簾的是一則來自於某個通訊軟件群組的訊息。

「各位,很久不見了!接下來聖誕節,我們要約一下嗎?」

甫看見這則訊息,友人親切的聲音隨即在我耳邊響起。看著他在群組中鍥而不捨地追問大家的日程,我不禁想起,曾幾何時,我亦有過那麼一段總是充當統籌者的歲月⋯

「對了對了,我想約大家出去看電影,你說好不好?」

「好啊,難得考完試是應該要輕鬆一下的!」

「那麼,約人的事情就交給你咯!」

這,是某次考試後一位朋友傳來的私訊。同樣地,也是我第無數次當聚會的統籌者。或許是性格使然,在別人對於某些事情拖拖拉拉、搖擺不定的時候我總會好管閒事地拉上一把。幾年下來,的確是交到一班好朋友,卻總是覺得,大家似乎有點過份依賴了⋯

「事情就是這樣了,各位有沒有什麼時間地點是比較方便的也可以提一下喔!」

第十次在群組詢問大家的意見,八個人的群組,回覆的僅僅三個,把對話框往左一推,大大的正楷字體,清晰地寫著:「全部已讀」。看著這四個清晰無比卻又讓人無可奈何的字,我只好打開了一對一的對話框,一一聯絡那些不曾回覆的人,來與不來,總是要給個說法吧。時鐘滴答滴答地往前走,一個小時又一個小時過去,手棒著一本練習簿的我第一百零一次無意識地望向那始終沉靜如初,安靜地躺在桌子上的手機。終於,「鈴」一聲,那讓我引頸以待的提示音總算響起了!可是,萬萬沒想到的是,數小時的翹首以盼,換來的只是一句「你決定吧,我再告訴你」。

坦白說,要是這樣還不灰心一定是騙你的。可是,每每看著大家出來聚會的時候臉上的喜悅和滿足,讓我漸漸萌生了一份責任感。也許,我不做的話,就沒有人會做了吧。抱著這樣的想法,我漸漸成為了朋友間聚會的常任統籌,也在挫折和氣餒中成功約了一次又一次的聚會,得到了一份特有的滿足感。

然而,在不斷的挫敗面前,再有耐性的人,也總會有爆發的一天。當每次的付出都被視為理所應當;當大家都只為自己著想;當沒有人在乎自己的感覺,曾經多熱的心也會漸漸變得冰冷,不再願意付出時間心血,不再信奉「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精神⋯

「說好了大家,活動完了要保持聯絡,再約出來吃飯喔!」

「好!」

這,是某個校外活動完結之前,大家所說的話,然而,數月過去,原本總是置頂的對話群亦隨時日流逝一點一點地往下掉,從第一到第五,從第五到第八,一直掉一直掉,直到再也看不見那個曾經熱鬧不已的群組,剩下的只有大家閒時零零星星的幾句問候。看到這個局面,不禁感到有點唏噓。或許正正是衝著這點唏噓和歎息,一向活躍於組內的我,當仁不讓地再次擔當聚會統籌者的角色。

原來我以為,事情會像過往每一次跟朋友們聚會般,雖然一波三折,卻總有個圓滿的結果。可惜,天意弄人,我這個堪稱「專業」的聚會統籌,這回卻結結實實地碰上鐵板了。

「十二月快到了,讓我們來選一下時間吧!請打上大家可以的日子⋯⋯」

一個月內,第三次改變同一句話的問法,第三次在群組內問同一條問題。十五人的群組,十四個已讀,七個已讀不回。我不知道這代表什麼,早前嚷著要約吃飯的人一個個地銷聲匿跡,在對話中總是見不著他們的身影。這樣的情形,讓我不禁回想起暑假期間,大家應當協力完成的一個個項目,不知何時開始,卻變了三人會議。一次又一次約定排練,一次又一次的失約,過往種種的不憤,似乎藉著這次的聚會一點點地爆發出來。或許有人會說我小氣記仇,可是,那種只有自己一人堅持的感覺,並不好受。看著再次沉底的對話框,我只能報以一絲苦笑,然後緩緩地關上手機屏幕,再度投入書海之中⋯⋯

也許,在每個群體中總會有那麼一個人,每次都自告奮勇地當起聚會的統籌者;也許,大家都習慣成自然,並不覺得有何特別;也許,那個人本身也不介意,甚至樂於為了所在乎的人勞勞碌碌、忙前忙後,為的只是換取大家一段快樂的時光,一個美好的回憶。可是,當一個人的付出總是被當作理所當然,甚至一次次遭到冷待,又有誰能夠堅持下去呢?

可能有人會說:「他是自願的,又不是我迫的,關我什麼事呢?」然而,又有誰想過,這一個或者這一群自願者的初衷到底是什麼呢?很多人都說,一段關係,在乎的一方總是輸家。這些人也一樣,因為在乎,因為是發起者,所以一切都看似是自討苦吃。可是,如果沒有了這些願意付出的人,大家的關係又將會何去何從呢?

「鈴」,手機的提示聲再度響起,同時亦拉回了我早已飄遠的思緒。眼看著友人興致勃勃地招人參加聚會,我忙不迭地在對話欄上打上空閒的時間作出回覆。如果有人問我為什麼要用「忙不迭」來形容,我只能說,我不希望,他成為,下一個我。

下雨天

我想過最浪漫的場景,
是清晨小路,步伐緩緩
微微小雨,有枝落葉,有你

我想過最浪漫的時間,
是黃昏過後,夜色未晚
初雨擁地,有鳥低鳴,有你

我想過最浪漫的事情
是相視而笑,默契依然
大雨傾盆,有心跳聲,有你

我想過最浪漫的告白,
下雨天,你在左側,
為我撐著一世的傘。

全校鋼琴總決賽

在潔白而又不失莊嚴的禮堂中,一台黑得發亮的鋼琴靜靜地屹立在舞臺的中央,猶如一名身穿燕尾服的紳士一樣,低調而奪目,散發著高貴的氣質。 一個又一個的小腦袋靜靜地走了進來,形成一道又一道黑漆漆的人牆,同學們彷彿被鋼琴高雅的氣質所深深吸引,全場鴉雀無聲,連呼吸聲也能清晰地傳入耳中。

忽然禮堂上的燈全部熄滅,一道強光射向舞台的中央,只見一名身穿白色禮服的少女站在台上,她用清脆如黃鶯的聲音,輕輕地說道:「歡迎各位在這一個明媚的午後,來到禮堂中欣賞本校的鋼琴總決賽,現在!歡迎有鋼琴王子之稱的——杜致旻同學出場!」

只見一名高大的男同學昂首地走了出來,猶如一隻高傲的孔雀一樣,臉上帶著對冠軍志在必得的笑容,我轉頭看向黑漆漆的人牆,沒有人是不在歡呼叫好的。我把視線重新轉回舞臺上,杜同學早已伴隨如雷的掌聲走到鋼琴前,他優雅的坐了下來,他先前臉上輕鬆的笑容,忽然消失殆盡,取而代之的是認真嚴肅的表情,他輕輕地閉上眼睛,一隻手緩緩地抬起,靈活地在鋼琴鍵上舞動起來。我輕輕地閉上眼睛,腦中所浮現的是一對優雅的貴族,在舞池中輕快地跳著華爾滋 ,隨著鋼琴聲的加速,他們的舞步亦越來越快,越來越多樣化,忽然鋼琴的聲音再次緩慢下來,而我腦中的小人亦停下舞步,優雅地向我躹了一躬,緩緩地離去。

我的耳邊響起了如雷霆一般的掌聲與叫好聲,男同學在扯開嗓子地大叫「再來一首!」女同學捧著微紅的臉不停地尖叫,而老師亦為剛剛精彩絕倫的演奏而起立鼓掌,看來,大家亦和我一樣,被杜同學的琴技所深深折服了。

忽然我身邊的吳同學低聲地在我耳邊說到「杜學長果真是我們學校當之無愧的鋼琴第一名,怎是旁邊的胖子能攀比的?簡直是不自量力!」我笑著認同了,同時亦把視線轉到坐在二號參賽選手位置上的學生身上。他身型肥胖,呼吸急促,不停地用紙巾擦著臉上的冷汗,一看便知道是緊張過度了;相比旁邊悠然地坐著的杜同學,還有可比嗎?冠軍的人選不言而喻,我放鬆了自己的站姿,漫不經心地等待著下一場演奏的開始。

身穿白色連衣裙的主持人再次回到台上,輕輕地開口:「杜同學的演奏真是精彩絕倫!不過下一場演奏的可是這次初賽、分賽中的黑馬,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歡迎——洪俊鋭同學!」

只見洪同學驚慌地從座位上站起來,但由於用力過猛不慎撞跌了椅子,引得全場哄堂大笑,就連杜同學亦不屑地笑了一下。洪俊鋭慌忙地把椅子放回原位,匆忙地跑到鋼琴前,因跑動而不停震動的肥肉再次成為觀眾的笑柄,他手忙腳亂地落座,臺下的哄笑聲讓他的臉像紅得像猴子屁股一樣。 他先用紙巾擦了擦頭上的虛汗,深呼吸了一下,把雙手放在琴鍵上,閉上眼睛,低音調的琴音迅速吸引了觀眾的注意力,從第一個音符出來後,台下便肅靜一片,哄笑聲亦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觀眾無一不全神貫注地聆聽著。

我連忙閉上眼睛,感受著由低沉而激昂的琴音所創造的世界,映入腦中的先是一座巍峨的大山,寧靜而威嚴,平和而慈祥。忽然琴風一轉,變得激昂而壯烈,猶如置身於戰場中,千軍萬馬在身邊飛馳而過,悲壯的烈士不停地殺戮,肅殺的氣氛彌漫在戰場中,多少戰士凱旋而歸,又有多少戰士壯烈犧牲,在戰場上我的身影是如何的渺小,寒風冷得刺骨,我由心底真切感受到悲痛為何物。

琴音逐漸緩慢,並變得清脆,有如孩童鈴鐺般的笑聲,把我從刺骨的寒意中帶出,讓我如沐春風。接著便緊孩童的腳步,奔跑在田野間,嬉笑在溪水間,沐浴在春風中,放聲的大笑。累癱在一望無際的草原間,慢慢地,輕柔地合上雙眼。

隨著腦中的我安然入睡,現實中的琴音亦逐漸緩慢,直至靜止。我頓時睜開眼睛,全場的人無一不詫異地睜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著臺上的演奏者,久久不能回神,洪同學向台下深深的鞠了一躬後,觀眾依然未回神,他便不知所措地站在台上,眼泛著淚光,估計是覺得自己的演奏不堪入目,觀眾才這般反應吧!他低著頭如小豆子一樣的眼淚滴落在舞臺上。

杜同學第一個反應過來,站起身用力地鼓掌,他的掌聲喚醒了意猶未盡的同學,如打雷般震耳的掌聲在台下響起,連老師校長亦站起來送上掌聲,歡呼聲叫好聲連綿不斷,洪同學被這樣的變故嚇到了,他破涕為笑,享受著觀眾的叫好聲。

今次的冠軍毫無疑問的是洪進鋭同學,而杜致旻同學雖然位居亞軍,但卻表示輸得心服口服,並立志在來年重奪冠軍,而這一場比賽亦被我深深地刻在腦海中,每次回想,總會覺得洪同學的琴聲就繚繞在我耳邊。

面對過去、現在和將來的DQ,我對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期望

面對過去、現在和將來的DQ,我對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期望

TCK

選舉管理委員會是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第541章)而成立的獨立,非政治性和公正的組織,它的職能包括:

  1. 考慮或檢討立法會地方選區及區議會選區的分界,從而作出建議;
  2. 進行和監管選舉,並規管選舉的程序;
  3. 進行和監督選舉委員會的組成過程;
  4. 監督選民登記及有關的推廣活動;
  5. 向行政長官報告任何有關選舉及選舉委員會組成的過程的事宜;和
  6. 採取適當的步驟以確保選舉是公開、誠實及公平地進行。(註1)

選管會由行政長官委任一名主席及兩名其他成員組成,為了保證選管會的獨立性,非政治性和公正性,《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規定被委任為主席的人必須是高等法院法官,而行政長官在委任主席前必須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現任選管會主席是馮驊法官,兩名成員是香港中文大學副校長張妙清教授和陸貽信資深大律師,三人均是備受尊重的社會知名人士。

面對現時引起社會和國際高度關注的立法會補選準參選人被取消資格(DQ)事件,選管會主席馮驊只表示:「選管會主席在法律結構上沒有任何職能和角色去批評或參與選舉主任的決定,若要質疑選舉主任的決定,不是由選管會或其他機關質疑,一定要透過選舉呈請,參選人若被取消資格,有權提出選舉呈請。」有關言論被批評為推卸責任、因循和不作為。(註2)

選管會的其中一項重要職能是「採取適當的步驟以確保選舉是公開、誠實及公平地進行」,選管會有責任就多起DQ事件作出檢討,在各項條例所賦予的權限中,思考是否要作出改變或建議作出改變,從而讓香港市民相信選舉是公開、誠實及公平地進行的。就確認參選人資格一事上,選管會有需要思考下列兩個問題:

  1. 立法會選舉的選舉主任是否必須要由公務員擔任?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542章)第78條,選管會有法定職權委任選舉主任,條文是「選舉管理委員會必須為使選舉能在每個選區或選舉界別舉行,而為每個選區或選舉界別委任一名選舉主任及符合選舉管理委員會覺得需有的數目的助理選舉主任。」條文並沒有明確規限選舉主任必須由公務員出任,惟選管會的慣例是委任公務員擔任選舉主任。

由公務員擔任選舉主任的做法在過去較少爭議,社會普遍信納公務員能持守政治中立,而選舉主任過去僅負責行政查核候選人的資格工作,通常在收齊資料後 2至3 日便能夠書面通知參選人提名是否有效。但自從2016年立法會選舉加入確認書新要求和隨後的取消參選人資格事件後,選舉主任要作出準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特區的政治判斷,其政治中立性開始受到社會的關注。2018年立法會補選的選舉主任仍由公務員據任,其所作出的取消個別準候選人資格的決定被不少市民認為是政治審查。要讓所有香港市民相信選舉是公開、誠實及公平地進行,選管會宜在委任選舉主任上有所改變。

  1. 立法會選舉的提名顧問委員會的職能可否擴大?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提名顧問委員會(立法會))規例》,選管會每次選舉皆委任具法律資格的人士組成提名顧問委員會,2018年的立法會補選的提名顧問委員會由王正宇資深大律師及陳世傑先生組成,任期由2018年1月16日至1月31日。

目前判斷參選人資格主要涉及《立法會條例》中第37條、39條及40條。《立法會條例》第37條主要列出參選資格,第39條則列出喪失資格的條件,而第40條有提及候選人在提名表格中,必須聲明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特區。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提名顧問委員會(立法會))規例》,提名顧問委員會可參照《立法會條例》解釋,向選舉主任和準候選人提供是否有資格獲提名或喪失該資格的意見,惟獨不得就《立法會條例》第40條內容作出解釋,而較具爭議的取消資格爭議正正和第40條相關。換言之,選舉主任就第40條有關效忠事宜尋求法律意見時,只能由政治委任的律政司司長處理,變相讓行政機關有機會作出政治審查,難怪被人質疑是有欠公道。

要保證選舉公平,選管會宜向政府提出修改《選舉管理委員會(提名顧問委員會(立法會))規例》,讓提名顧問委員會得到授權就《立法會條例》第40條向選舉主任和準候選人提供是否有資格獲提名或喪失該資格的意見。

若選管會繼續不作為,不在制度上改進,沒有採取適當的步驟以確保選舉公開、誠實及公平地進行,下一個被DQ的將會是選管會的公信力和政府的信譽。

註1:選舉管理委員會網頁

註2:明報A9 (2.2.2018)

「愛書愛閱讀」攝影及徵文比賽

「愛書愛閱讀 」攝影及徵文比賽

主辦單位:中文學會及攝影學會

主       題:愛書愛閱讀

題       目:自定

內容及形式:(以下各項任選任作任交)

  1. 讀書報告/好書推介
  2. 以閱讀為主題的散文:把任何關於閱讀的體會或思考寫成文章,例如,閱讀如何影響我的成長、閱讀與我、閱讀的意義、資訊科技時代的閱讀、在娛樂豐富的時代如何閱讀、我們還需要閱讀嗎……
  3. 圖文創作:攝影 + 文字

作品字數要求:

  1. 初中組 500-800字
  2. 高中組800-1200字
  3. 圖文創作:攝影作品 + 100-200字

截止日期:4月8日

交稿方式:自行在「博之以文」投稿,並選擇「校內徵文比賽」分類。

秋 至

秋天老兄,

今年的腳步好像遲了點。

那片屬於我的孤寥的黃葉,

怎麼有點點,有點點枯萎了?

輕輕劃過水面,

不驚亦不動,

就連時間老兄也停下腳步。

那張孤伶的長椅,

忽然提起眉來,輕輕的,

對我笑了。

很鬼魅,卻牽引着我那赤子之心,

進了秋天。

或許,只不過是或許,

我可能一直都找不到容身之處。

或許,只不過是或許,

要等待那片黃葉。

那個地方

有一個地方

總能牽引着我的心

那里不算繁華

但卻平凡樸素

在那里,

我不用與時間競賽

我可以慢下來,

放下緊張的步伐,

吹吹風,散散步

那里有我的家人

有我思念已久的親情

在那里,

我可以陪陪我的家人

彌補我常年在外,

不能陪在他們身邊的遺憾

那個小村莊裡面

住滿我所有的童年回憶

可是,時間回不去了

有些的遺憾也不再能彌補了

但,這依舊是伴我成長的地方

依舊是我熱愛的故鄉

你憑什麼審判我的靈魂

        上世紀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卡繆的經典之作《異鄉人》,故事主要探討了主角莫梭單因其性格和行為不符合社會的道德價值的標準,便被法庭、被輿論審判,最終被定罪處死。確實,莫梭「天理不容」,在母親死後下葬時毫不在意;守靈時打瞌睡;母親死亡日期、年歲全然忘記;母親死後一天便結識新女友而且與其發生關係,只因陽光猛烈精神晃恍而槍殺別人。

        「天理不容,罪無可赦,死不足惜」

      可是,是什麼驅使我們定莫梭的罪,是什麼讓我們覺得他天理不容,什麼是「天理」?

      顯然的,是我們的道德規範,是我們的法律,定明我們「應該」孝順,法律約束我們不可殺人。這是「人類的道德」,可是這道德的準則是如何定立的?是先驗的嗎?是我們出生便已經存在的嗎?試想像從小便在野外森林生存的野人,他們同為人類,可當他們碰見別人,第一時間會泛起敵意亦或善意?叢林法則物競天擇,想當然會激起敵意保護自己,甚至不惜殺敵以求存。

      此一思考實驗足以證明道德的標準是由社會形成,而非先驗的,因此足證絕無人類「必然」要守的道德標準。我們把社會、大眾,統一的道德加於社會內眾人身上。此刻整體性大於個體性,個體本身的標準很快將被泥滅。然而,終有個體的準則是全然不同於社會,如書中主角莫梭,對他而言,母親之死只是一個概定的事實,而不存在或極少存在個人的情感,如悲傷、悲痛,別人認為母親之死我們必然要痛哭流涕,這種行為對莫梭而言是荒謬的。

     對莫梭而言,社會價值是荒謬的。

     異鄉人一書被稱為存在主義的經典之作,用以探討人存在於社會中,或更簡單的,存在的意義。存在應該為何。生存是荒謬的,縱使筆者我身為基督徒,可我必須承認人類絕無可能知道形而上的事物,我們不清楚死後有否來生、天堂、地獄等世界。

     YOLO,you only live once.每個人只能活一次,我們在自己的生命裡總有時候需要面對自身價值與社會大眾的相抵觸的時候,對我而言,自身絕對大於社會,別人的想法,批判,與我何幹?

 「我知道這世界我無處容身,只是你憑什麼審判我的靈魂。」我買異鄉人一書之上的封面有此一文案,確實是異鄉人一書最好的作結。面對別人與你價值取向相抵觸,別人認為你天理不容、罪無可赦時。最好的答覆便是「關你咩事」。

無題 3

人是一種很不可思義的動物,真的,單是人的情緒便可分為喜怒哀樂,若仔細再分類一下,其實人,還有千千萬萬種情緒,藏在我們心裏,當然,有好的,自然便有不好,但,那些是不是真的不好呢?

我們都常聽到別人說:"要打走那些不快。"為何要打走呢? 它們是我們的一份子,打走一個,還有千萬個,我們弱小而它們強大,這是不爭的事實,而你反抗越大,它們對你的折磨更大,更痛苦,你踩得亦越深,最終,你墜入這無情谷中,誰也救不掉你。

而若果,你差不多跌進那谷中,你開始發現有一個代表光,一個代表暗的自己,別怕,這是很正常,你不是失常,你並不醜陋,但你務必記得,那兩個,都是你自己,他倆也有休息的時候,你本人也是,所以,容許他倆共存,容許他倆浮浮沉沉,容許他倆輸流代表自己,學會接受,學會共存,一切便會好起來,生活,或變成是可幸的痛苦。

毫無疑問,我不是一個典型的樂觀者,但我絕對也不是一個悲觀者,因為我討厭那些束縛,我不過是一個普通人,該哭便大哭一場,該怒便大怒一番,該笑便放聲大笑,我不會強行抗拒它們啊。你說我不正常?在你眼中的我是正常才是失常吧?

人生就如情緒般,其實也不過如此,有到達顛峰的時候,也有顛沛流離的時候,你或會怨天尤人,於是,你不斷抗拒,你不斷掙扎,希望擺脫它,最終,你喪失心志。

但上天不只是作弄你一人,衪作弄我們每一個人,有些人能處之泰然,也許他們明白,沒有挫敗,人生一直一舤風順,就不算成長過,也不算活着過。

而確實,我們都是失去神性的阿基里斯,我們在低谷時,都會懊惱,都會感到無奈,而大家都必問自己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要活着,活着到底是為了甚麼?

但,活着,從來不為甚麼,不為那些甚麼壯志理想,不為那些世俗眼光,活着,只不過是單純地為了活着,像田裏的草,怎除還是繼續尋找自己的生存之道,尋找自己的定位,和那些挫敗互相共存,接受自己的無奈,接受自己的無能為力,這大概是人求生而不求死的天性,又或算是阿Q精神吧?

人到最後,確實可能一無所有,即使有過,也都和你那些悔恨,恩讎,快樂,失落……變成一堆灰燼,但人活着,也不過是為了與那些東西賭個氣,不願賭或是賭不過,也不要緊,只要告訴自己曾奮鬥過,曾努力過,曾活着過,那便算活着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