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落的記憶

陽光透過沒關嚴的窗簾照射進房間,成為了黑暗裡唯一的光,我被這光晃的刺眼,於是起了身,當我望向床的另一頭,那裡只有一個枕頭,我的眼淚卻不自覺地掉落。

我得了一種病,我會在任何時候、地點不間斷地掉眼淚,但我無法預測會是哪一刻。於是我起身洗漱後便出發去打工的餐廳。在路上我試圖撥開記憶的雲霧,那種霧霾霾,讓我迷茫的感覺我不喜歡。我自從生了場大病後便忘記了很多東西,缺失的記憶在我的腦海裡揮之不去,卻又模糊不清。

來到餐廳後我停放好電動車,便推開門進去準備工作,正巧我看見老闆在這時候向我走來,他說他最近都沒見到過我男朋友了,可是我根本沒男朋友,我陪笑說老闆您真會開玩笑,可他說我真的有伴侶,我們很恩愛,很般配。我不想再聊下去,敷衍完老闆便去工作了。

我在掃窗邊的座椅時,眼淚又不自覺地掉落,腦海裡那霧蒙蒙的記憶又出現了,看不清的人、看不清的場景、看得清的我。我煩躁地用抹布大力清理桌子,卻一不小心將碟子打翻在地,啪嗒一聲,餐廳的喧器贊此刻被破裂聲打斷,朝我這裡望了過來。老闆面上掛著笑讓我盡快清理乾淨,卻在我打掃完後讓我先休息幾天,用了一個超拙劣的藉口將我開除了。

走出餐廳門口我去到了旁邊的蛋糕店,買了最喜歡的黑森林蛋糕作為被開除的慰藉。領著蛋糕的我,正打算騎著電瓶車回家。座位被太陽不停灼燒而變得非常燙,我一坐上去就虎軀一震,然後跳了下來。本應該歡樂的一幕我卻又落下了淚水,我嘗試著去微笑,可嘴角的弧度卻又很奇怪。我邊露出這樣的微笑,邊用手胡亂地在我臉上抹去淚水。可記憶裏的雲霧卻抹不去。

我回到家後發現有一個穿著大褂的老人家站在我家的客廳裏,我被嚇到尖叫地跑出屋子,他卻用不知名的魔法將我定在原地。他走過來對我說:「你最近頻繁莫名落淚,如果想知道原因就慢慢聽我講。你確實有個男朋友,他長得比你高幾厘米,五官精緻,人也很體貼,又有點調皮,他很愛你,所以他會每天晚上抱你入睡、下了班後會在你工作的餐廳坐在窗邊等你下班、有時會在你被電瓶車座位燙到時大笑,卻又會買個黑森林安慰你。不過你們因為一些原因陰陽兩隔,你們都不想用這份感情和回憶去困住對方,所以選擇讓對方還忘,可現在情況很糟糕,所以你想知道更多的就是山上的墓地那,你就會知道事情的真相了。」

我腦海裡的雲霧在這一瞬問消失匿跡,我看清了他的長相、每一個我們去過的地方、卻看不清我的臉了。我撿起地上一個個掉落的回憶,回想起了和他的所有點點滴滴,並且己經大概猜到了他已經逝世了,我便控制不住地往下掉眼淚。

我根據地址來到了一個墓地那,那裡有枯樹,更多的卻是玫瑰花,我來到了老人家給我的墓地編碼面前,已經做好心理建設準備看到男朋友的名字了。可是當我睜開眼,墓碑上刻了兩個字——安晴

可這分明是我的名字。

就在此時,我看見了他站在我的墓碑面前,獻上了一朵玫瑰花,我看到了那個日思夜想的脸龐,我顫抖著想要上去擁抱他,可是我卻徑直穿過了他的身體。他跪坐在我的墓碑前痛哭,我卻安慰不了自己的愛人。

原來我一直都活在了自己的夢裏,夢裏的我活著,一直是一個人,卻每時每刻都有兩個人的身影。兩個枕頭、兩對拖鞋、甚至洗漱用品都是雙份的,所以每當我看到這些熟悉的物品和事情時,即便已經遺忘他,可身體還是擅自做出了反應,因為他已經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了,是我可以分享人生的另一半了。他也一樣,遺忘不了我,遺忘不了我們在一起的習慣。

記憶可以忘,可愛不能。

即使這段回憶會帶來痛苦,可是我即便願意曾經擁有過你,讓這段回憶折磨我,然後被封存在我的時光裏,我也不願意我的人生從末有過你。

來吧,來擁抱我。我對著碑前的愛人說,他這次聽到了,看到了我,並堅定地向我奔赴。

這是我們最後一次擁抱,可回憶和愛不是。

禮物(駐站作家)

每逢長假期,執拾彷彿是例行的「節目」,而在執拾的過程裡,最苦惱的當然是斷捨離舊物。小時候看未日子長,怕長大後忘記前塵往事,就決定甚麼都保留,美其名是長情,實際上是杞人憂天,擔心若沒有外物的話,就記不起過去。因為櫃子裡堆滿了中學時的筆記、已不再玩的遊戲機、過期已不能開動的手提電話。人長大了,方發現很多事情要記得的話不用假借外物,不記得的話縱使眼前是非常珍貴的物件也沒法打動那塵封的心。已經不止一次,對著眼前的舊物完全沒法想起是何時何地購買、因何購買,以至它為甚麼會被冷落在抽屜之內。通常遇到這些舊物還好,記不起就棄掉。然而一旦遇上以下舊物,就往往令我躊躇大半天,延誤了執拾的進度,那些舊物就是友人相贈的禮物。

重舊物源於舊情,友人之禮物更是載滿濃情,我自然看得比一般物件珍貴。因此每每收到友人的禮物,總會珍而重之,能夠展示的如明信片、書簽、海報、小巧飾物等就放在玻璃櫃中,如不能夠展示如領帶、錢包、記事簿、砌圖等則放在衣櫃內。久而久之,衣櫃內放滿的除了替換的衣服外,還有各式各樣的禮物。有一次錢包破爛了,找友人一起購買,對方就說她不是送了一個錢包給我做生日禮物麼。我想了想,確實有這回事。對方就問,為甚麼不使用呢,是不喜歡嗎。我的答案是不是不喜歡,而是不捨得使用,怕用壞了就得丟棄。對方無可奈何嘆了口氣,眼神內充滿不解之意。

後來跟另一位朋友說起這件事,他就說送禮的一方是希望收禮者會使用禮物,而非把它藏起來,你珍而重之,反而失卻那禮物的意義。他更反問,你也想對方會使用你的禮物吧,你又不是送出甚麼見不得人的禮物,又或者甚麼要藏起來的「珍品」。於是我只好打開衣櫃,拿出那個包裝精美的錢包,好不捨得的情況下使用。同時更發現櫃子內有形形色色的禮物,有些能說得出是誰送的,有些連何時何地何人相送已忘得一乾二淨。原來我一直以為不會忘記的事,以為看到舊物就會憶起的舊情,在不知不覺間,已經不再是必然的事。這些禮物應該會在某次我需要之時,成為日常之物,或成為可割捨之物。禮物是需要使用才有其價值,我會一直銘記於心。而那錢包,一直陪我過了很多個秋冬,直至不能再使用才會退出我的生命。

新的開始

出門左拐,沿著長江走幾里,有一棵樹,一棵高大偉岸、傲然挺立的樹。

去年一整年都在老家,山野地區不像香港般大廈如林、市集繁華,只有一間間矮樓,母親總是沒空搭理我,我也不是一個深居簡出的人。於是我經常去四處散步,看看周遭的風景。

那是一個夏天,是我閒暇無事,四處閒逛尋來的。褐色的樹幹,足有碗口粗,筆直筆直的,滿樹的銀杏綠得可愛,活像一把張開的綠絨大傘。風一吹,輕輕搖拽。附近的老人說那是二十年前的一戶人家種下的。那時,我總因為外公的癌症、下滑的學業以及母親的說教而煩惱著,想找個清靜的地方靜一靜,坐下來,看會書、放會空。那棵樹,就是我的避難所。

當淩厲的秋風把天空刷得愈加高遠的時候;當陌上阡頭的孩子望斷了最後一隻南飛雁的時候;當遼闊的大野、無邊的青草被搖拽得株株枯黃的時候……當在這個時候,便是秋了,便是樹木落葉的季節了。整個夏天,我都是與樹度過的,秋天也不例外。自古逢秋悲寂寥,秋天總是讓我感到很悲傷,又或是我總會胡思亂想,認為秋天就宛如熱烈的青春後一個垂垂老矣的人。又或是外公的病重,此時加重了我的愁緒。母親每日都鬱鬱寡歡,我不喜歡看到這些,因為我不知道我能做什麼。不開心的時候,我都會沿著長江往西走,告訴大樹,它總會靜靜的坐在我旁邊傾聽。當秋天的尾聲,滿黃的銀杏葉浸染了整個樹頭時,偶爾會飄落一片片的「小扇子」,給這無聊秋冬之交的時節憑添一絲生趣。那棵樹一片金黃,在那長江邊上尤為引人注目。可好景不長,大約幾周之後,大樹也有些力不從心了,它的枝頭凋零,幾片葉子稀疏的在風中搖曳,軀幹開始僵硬。滿地的銀杏葉散發著泥土的清香,算是送給我的禮物,我將它們都做成的書籤,夾在每一本我與大樹讀過的書裏。

一陣疾風驟雨來臨,枝頭光禿禿的,銀杏已然落盡,像一個風燭殘年的老人。失去了往日的高大挺拔,而是彎著腰、駝着背。那個冬天很忙,外公突然去世了,來不及傷痛,可眼淚和懷念填滿了我整個冬天。

春天來了,事情都忙完了,我要返回香港了,再次回到那裏,與大樹告別,發現原先枯黃的枝頭上,卻徐徐地開始冒出了嫩綠的芽。

我想那就是新的開始。

《新的開始》

「流光容易把人拋,紅了櫻桃,綠了芭蕉。」白駒
過隙,光陰似箭。不知不覺我已經是一個中二學生。中一的最後一天以颱風結束,中二的第一天颱風開始。仍記得結業禮颱風襲港那天,我形單影隻,望著本來要送給老師同學的曲奇。屋外雷電交加,屋內我悲憤交加地吃著曲奇,猶如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直至現在仍歷歷在目。

走啊走,走啊走。烈日當空,汗流浹背,我徐徐地走在路上。在大街上,一個女孩的臉上寫滿了焦急,如那熱鍋上的螞蟻。跟隨著她的目光,看見了另一個女孩正火急火燎地走向她。霎時,回憶湧上心頭,時間倒回小學,我看著人來人往的街道,視線聚集在匆匆忙忙趕來的女孩中。我們結伴而行,走過了多少年頭⋯⋯可惜「天下沒有不散之筵席」我們終究還是分別了。「好久不見啊!」女孩說,思緒被拉回現實。是嗎?真的⋯⋯很久沒見了⋯⋯我的朋友,你好嗎?真懷念!

走啊走,走啊走。太陽依舊高高掛,但我的心「呯呯」地跳個不停。這久違的地方,久違的感覺,就像回到了⋯⋯那個夏天⋯⋯第一次進入中學的時候。那時戰戰兢兢,扭扭捏捏的我,面對映入眼簾的陌生環境,我如坐針氈,淚水在眼眶中打轉。這時,一個似天使般的同學出現在我面前,她輕輕地煽動翅膀,化解了我的不安和無措。可是物是人非,我們的關係還是在平凡的一天結束。回想起當初的點點滴滴,終究是一場夢呀!「紅綠燈怎麼這麼慢啊⋯⋯」我心裡這樣想著,好像這樣才能掩蓋我心中的悲傷⋯⋯

走了又走,走了又停。新的一學期,新的開始,一切都是嶄新的。但卻叫我有陌生又熟悉的感覺。時間轉瞬即逝,像吃了加速劑。只是一瞬間,留下我孤身一人緬懷過去。以颱風結束,又以颱風開始。初一的那些美好時光,我仍記憶猶新,期望初二的我,能成就更好的自己,留下絢麗的一刻。新的開始,新的生活;新的開始,新的我。

她已經不太記得他們上一次見面時發生了什麼。 畢竟,每一次彼此的短暫見面和無言的離別都沒有什麼不同。 於是,久別重逢的喜悅瀰漫而來的速度根本不及每一段漫長的分離。 他和她已經習以為常。 儘管如此,出於習慣她還是在他臨行前為他做了一碗熱湯麵,儘管味道不像以往的一樣可口,但他還是匆匆地吃完,因為怕錯過飛機。 當時,他們對彼此的奮鬥作旁觀卻說對方是唯一。 他們相互之間所說的話到底是什麼來著? 是「再見」還是「珍重」? 無論如何,肯定沒有「我愛你」。

當他回到父母家時,他發現了令他感到十分慚愧的事實:兩位老人的頭髮都已經花白了。 這讓他深感苦楚,心痛甚至猶豫著相關的事情不敢大聲說出口,字裡行間暗示著他承認自己曾經錯過。他沉默了片刻,最終肯定地說出口:「爸媽,我學不會你們的愛情。之前我和你們說我會和她結婚,可最終我還是沒有辦法堅持到底,異地戀太艱難了,當我最需要她的時候,身邊卻沒有她;當她在被窩裡偷偷的哭的時候,身邊又沒有我。如果真是這樣,這一切又有什麼意義呢?」他長長地嘆了口氣,彷彿領悟到部分真諦,他本來也曾拒絕歸俗,但最終他還是默許:「我也許有點理解你們了,她應該當初就和我分開。」

她一直在心裡默默計算他們在一起的時間,卻突然意識到無需繼續計算,因為他們已經分開了。 他們曾有著一種古怪的默契,在微妙的平衡中聯繫在一起,或許在這一平衡被打破的剎那,也終究被接受了。

當他走進街邊那家他經常去的小酒館時,面對坐在裡面的幾位朋友,他微微感到有些惱怒,竟然背著他聚在這裡喝酒,而且正好是在他失戀的時候。 然而想到他們只是出於關心,他還是將惱怒抹去,熟練地走到他們的同桌坐下,舉起一瓶啤酒就喝了起來。

「今天該輪到你們請我啊!」他重重把酒瓶放在桌上,宣佈著,又嘶啞著嗓子問道:

「我和她分手了,是我甩了她。」他再抿一口酒,又堅定地說: 「都在一起這麼多年了,當初的激情早就沒有了⋯⋯年到頭總見不到面,見面了也不見得會有什麼多高興的事兒,就這麼互相拖著,誰熬得住啊⋯⋯我沒多大事,太久了總會厭倦⋯⋯我肯定不會想她啊,都是心理作用罷了⋯⋯」他絮絮叨叨的說著,不肯停下,像是怕自己停下後就再也沒有勇氣說下去了。

如果此時桌上的隨便哪一位提醒他,他的聲音聽起來有多麼難過,他一定會再也控制不住地淚流滿面。 幸好,沒人戳破他拙劣的偽裝,他可以安全地將心裡的哀傷和痛苦拆散成消散的蒸氣,隨著夜空的浪漫星空一起淡去。

「有的時候我會覺得我們已經是老夫老妻了。」她喃喃道,「他總是數落我買太多堆著不用的化妝品,我總是不滿意他就和我呆那麼幾天,還得抽出其中相當一部分時間約別的朋友出去。如果我們結婚幾年、十幾年、幾十年以後,還是這麼互相抱怨,我也一點都不會覺得奇怪。這麼想想結不結婚也沒什麼區別,是不是?」她像是真的覺得很有趣似的,輕輕笑了兩聲。 我們,無論結不結婚,總可以彼此相伴,是吧? 她笑了笑,眸子中卻沒有溫暖和希望。

坐在她身畔的好友張了張嘴,輕呼她的名字卻不知再說什麼好,只能沉默而擔憂地望著她。 「你說他一個人該多孤獨啊。」她的眼神黯淡下去,「要是在未來的路上,還能陪他就好了。」

事情是怎麼變成現在這樣的呢?明明都已經一起走過這麼多年了,明明都已經習慣了彼此若即若離卻不可或缺的存在,明明都已經打算娶她了,明明他好像記得,這次他準備好回去找她,然後不走了的,明明一切彷彿都已擺放好,他就快要回去找她,重新開始生活了。

他望著太空無限深邃的夜空,不知不覺滿腹疑惑,事情到底是怎麼變成現在這樣的呢? 他的心裡既痛苦又憔悴,他想要她,想要回家,想要回去想要找到她,卻不知所措。 然而這一切他只能把它默默地埋藏在心底,就像拿破崙時那遙遠的夢想,「回家」一樣。 彼此之間越來越遙遠,如今到底誰在等待誰?

夢醒時,那段被她盡力遺忘的失事飛機的航班號碼又在她耳邊響起。 她掙扎著想要從夢中爬起來,但卻在那一瞬看到了他用充滿愛意與眷戀的眼神望著自己,語氣輕快地說:「我都已經全部交代好了,和爸媽說我們異地戀太累就分手了,而且還跟兄弟們吹牛,說我把你給甩了。別別別,別打我。」他溫柔地握住她的手,繼續說:「所以,你不要來陪我啦⋯⋯」

此刻的她,無力的痛哭起來,淚水在顫抖的臉頰上緩緩流淌。

他和她曾有過一抹希望,認為穿越時日的長河,情愫也許依舊執手不放,終究還能再起雙翼。 但很快,他們便發現,彼此之間迷茫的世界之間,距離莫可跨越;給自己的未來,已被徹底奪走。 愛本是雙向的奔赴,人生卻從岔路逃開。

「請再陪我一場夢,好嗎?」她溫柔得像水,輕輕扯住他的衣襟,聲音裡滿溢著孩子氣的乞求。

「好。」他瞬間的自顧自的用雙臂擁抱這一剎那,卻永遠也無法緊緊把愛人摟在懷裡——於是他不知道除此之外該怎麼表達自己複雜的心情。 畢竟,他只能最後軟磨硬泡地笑著應允她, 「我陪你,在夢裡吧。」

他與一根釘子(駐站作家)

Photo Credit: Hiuman Lam

阿明已經不記得是誰說的,每個人都能成名15分鐘。不過這沒有所謂,反正肯定是個名人說的。阿明想做一位名人,自小學開始就想做,可惜的是他始終跟成名沒有緣分,名列前茅一定沒有他的份兒,至於社長、會長、班會主席,無論怎樣也沒有人記起他。他並非是那類沒有存在感的人,只是在任何團體裡,總有比他耀眼的人,他只能躲在這些人的背後。他要成名,就要做些事情,但他膽子小,很多事情都不敢做。直至有一天,他經過一道木門,發現有根釘子外露,十分危險。他二話不說,就用手把釘子打進門內。這是一件很簡單的事,那顆釘子很細小,對於力量還有點自信的他,不算是甚麼一回事。不過這件事卻被一位女同學「親眼見到」。

沒錯,「親眼見到」這四個字是非常重要的,這是那位女同學每次提起這件事的開場白。她就像傳聲筒,把他的豐功偉績一傳十,十傳百。結果整個班上或班與班之間,都知道有這麼一位用拳頭把釘子打進木門的「真漢子」。那一個中午,有不少同學來看阿明,不,是看看他的拳頭。

他是練空手道?不,跆拳道?不,鐵布衫?不,可能是金鐘罩、易筋經,總言之,謠言就是如此飛了一個午餐的時間,他突然成為了一名武術高手、世外高人,其實他並不是,他自己知道。正當他想澄清的時候,有一位閒著無聊的同學突然說,我拿著筆盒也可以把釘子打進牆內,這不是講力量的年代,難道這個世上會有打釘子的比賽嗎?另一位同學也附和說,釘帽這一面誰也可以,尖的一面他應該不可以打進去吧。阿明聽完,有點生氣,他站了起來。那兩位同學幾乎同時說,來表演給我們看吧!

於是在阿明的眼前,不知道怎地弄了一口釘,釘帽向下,釘尖向上,平放在桌面上。而當然,在他的面前圍著十數位同學。人人屏息以待,不敢作聲。他們都想看熱鬧,而這個熱鬧的終點必然是阿明放棄。阿明知道這是好機會,但他不敢揮拳。他知道自己沒有這樣的能耐,他確實有苦練過自己的拳頭,他每晚都有揮拳的習慣,就在被媽媽責罵後,就對著牆上不斷打,起初是一拳,後來是十拳、二十拳。那種只會打牆的拳頭,根本硬不過釘尖。正如剪刀、石頭、布,布永遠輸給利剪一樣,他忽然覺得自己的拳頭有點痠軟,綿綿的,沒有任何力量。

快點吧!一名同學的催促聲未完,上課的鈴聲竟然在這刻響起。大家才想起下午要到特別室上課,立即四散去執拾課本和文具。阿明吞了口涎沫,舒了口氣,同時暗暗細想放學後怎樣逃離大家的視線、今晚回家怎樣不讓媽媽知道的情況下苦練。或者可以戴著手套,手套內放一塊鐵片。不,這樣一定會被看穿,或者買個鐵指環,像表演魔術般快速套上、打,這方法應該行得通⋯⋯

他回家後確實做了這麼一個工具,可是到了第二天,他發現一切徒勞。再沒有人提起他,以及任何釘子的物體。那位目擊證人開始說另一件事。一切像沒有發生過一樣。他偶爾會經過那道木門,只有他才知道那門是空心的,只要用力點就能把釘子「按」進去。當然,他仍舊做著想成名的夢。不過他永遠記不起,他早已成名了15分鐘,在那個下午,他與一根釘子。

#故事純粹虛構,切勿模仿。

從一張乒乓球桌說起(駐站作家)

在網絡上看見富安隼久出版了一本叫《TTP》的攝影集,發現畫面挺有趣,於是忍不住傳了給幾個從事不同媒界創作的朋友。整本攝影集的鏡頭看似很簡單,只對著他在德國萊比錫求學時自八樓宿舍看往地面一張陳舊的乒乓球桌,然而每一張照片看到的「風景」都不相同,有人坐在球桌上乘涼,有人靠著它拉筋跳舞,有人躲在桌下遮蔭,形形色色的用途,就是沒有人在打乒乓球。我教創作微型小說時,經常介紹一種叫「重複與差異」的手法,大抵是相似的劇情/片段出現兩次或以上,因為每次的細節並不相同,劇情有所推進,從而引發主題。劉以鬯的〈打錯了〉算是這種手法的代表,簡單來說,就是主角經歷了兩次同一樣的人生,不一樣的是他有否接到一個打錯了電話,從而影響到他的生死,喜歡的學生可以在網絡上找這篇小說讀一下,讀通的話應該能掌握「重複與差異」是甚麼一回事。

說得遠了點,我寫這篇文章,其實是想說說我家附近的乒乓球桌。家的附近有個居屋屋苑,有三座樓地下有蓋的位置設有石製的乒乓球桌,印象很少看到居民在打乒乓球,更多的是看到有些婆婆坐在桌上乘涼和聊天。當然,我發現這些婆婆的主因是我時常與幾名街坊在「捉精靈」,不少街坊要幫別人玩這個遊戲,雙手難掌握幾個流動電話,於是就把它們放在乒乓球桌上,慢慢玩耍。在雨天的日子,乒乓球桌更變成了我們這群街坊的雨傘架,掛滿各種花款的雨傘。我想富安先生如果看到這一幕,大抵會把它拍下來。

好像又說得遠了點,我寫這篇文章,其實是想說我們在這乒乓球桌旁往往只有幾分鐘時間,每次都很快各散東西。不過不要看輕這幾分鐘,卻是我們交換情報的關鍵時機,在疫情期間,大家互相交換哪間藥房剛進了一批口罩、哪裡的消毒用品比較齊全。疫情過後,閒話之間又夾雜了很多有意思的對話,譬如有位街坊會問我中文考試的心得、選擇大學書院的原則;當然,我在他們的身上獲得不少屋邨情報,如菜館的評價、哪處購物比較便宜、哪店的水果不靠譜等。

如果我是多媒體工作者,我未必像富安先生般拍下乒乓球桌和人們,而是用流動電話錄下大家的聲音,在十多年後聽回這些錄音,口罩、搓手液、打針、隔離、確診,聽得既遙遠又親近,挺疑幻疑真。話說回來,作為一位文字工作者,我當然有自己的方法,就是用文字記下這些點滴。一種乒乓球桌可以說出千萬人的故事,視乎你怎樣去看這些看似非常平凡的片段。一個平凡片段不成氣候,但一個再加上另一個,在異同之間,平平無奇的事都變得異常有趣。

附錄:《TTP》介紹網頁
https://moom.cat/tw/item/ttp

一次爺爺相處的難忘回憶

還記得第一次,我在街上逛着逛,走着走,經過了一間玩具店,看見櫥窗擺放着一個洋娃娃,它令我回想起幾年前,一件,不堪回想的事情……

當年,大奶奶突然生病了,奶奶回家鄉照顧她,而爸媽也剛巧要出國公幹,因此,爺爺答應接我放學,我本來很期待,卻在校門外等了大半小時,才看見爺爺着急地,上次不接下氣地跑過來。他滿頭大汗,渾身都是汗臭,我看見後,七竅生煙地說:「 為什麼你現在才來? 我已經是全校最後一個了!」「對不起!我因為有特別事要……」爺爺話沒說完,我便打斷了爺爺:「 夠了!我不想再聽了!我要你回家煮飯給我吃!」

回家途中,我們經過了一間玩具店,我看見櫥窗的限量版洋娃娃,它是由人手編制,獨一無二的,它那宛如寶石般晶瑩剔透的眼睛,襯托着一把烏黑的頭髮,吸引了我的注目。然後,我轉過頭來,「命令」爺爺把它買下來,但當爺爺看見價錢牌時,嚇得石像般僵硬,差點喘不過氣來,然後溫柔地向我說:「乖孫女,這個娃娃太昂貴了,你看,要五十塊呢!」我聽過後,不耐煩地說:「我才不理會,你要為剛才遲到作出補償。」接著,我邊走到店舖門外等待爺爺,然後我竟然看見爺爺跟店員討價。然而,當時我還不清楚爺爺的經濟環境。我心想:爺爺真沒用!只是五十塊而已,還要討價,跟個乞丐似的。爺爺跟店舖員工說:「這娃娃可以便宜十塊嗎?」「哪裡來的乞丐啊!沒錢就別買了!除非……你把店裏的娃娃重新擺放和把地下清潔乾淨,才能減價!」爺爺沒辦法,唯有跟著做。

起初,我以為爺爺不會為了我這樣做,沒想到他竟然拿起掃把,開始打掃。我看見他慢慢地彎下他那滿布舊患的老腰,臉上露出痛苦的表情。沒清潔一會兒,他雙手雙腳都震抖着,汗珠一滴一滴的滴下來,流進了他的眼睛裏,使他感到難受。看見爺爺不顧尊嚴地為我受苦,我猶如萬箭穿心,我的心就像被一針一針刺進去一樣,眼眶一紅,眼淚一滴一滴的從臉頰滑下。

不久,爺爺從玩具店拖著疲倦的身軀走了出來,他舉起比剛才還要抖得厲害的雙手,拿着洋娃娃,向我招手,臉上強顏歡笑,我拭乾了淚水,然後跑去攙扶他,小心翼翼地扶著,生怕他會跌倒。「爺……爺爺,對不起!剛才放學的時候是我不好,我傷了你的心,還有,剛才在玩具店讓你受苦,實在太不孝了,請你原諒吧!」不過,如果我是爺爺,我也不會原諒自己……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爺爺竟然原諒我,還眉開眼笑的對我說:「不要緊,不要緊,我怎麼會怪責你呢!小孩子想買玩具也再正常不過!想開點,來,爺爺回家煮飯給你。」我點點頭說:「好的,爺爺跟你一起煮飯,我永遠都不想離開你!你永遠都不要想「脱單」了!」

與爺爺相處的時間過得特別快,沒多久爸媽便從國外回來接我回家,當時,天真的我被爸媽騙說只是去跟吃飯而已,其實是想把我帶回家,而剛才還未跟爺爺道別,使我萬分的不捨,怎料那次是我與爺爺最後一次見面。好景不常,在我的七歲生日那天,突然從奶奶那邊打聽到一個震驚的消息,爺爺心臟病復發,從此離開了我們。聽到後,我彷彿晴天霹靂,大家都知道這個消息後,頓時哽咽起來,而我再也忍不住心中的痛,大哭起來……

數天後,我和家人一同到爺爺的墓地探望他,我帶着爺爺生前辛苦買回來給我的洋娃娃和深愛的物品,統統放在墓旁。爺爺的墓地就在河邊,那時夕陽西下,餘輝照射到爺爺的墓碑上,發出閃耀的光芒。突然一陣微風滑過我的臉,彷彿爺爺在摸撫我,我緩緩地說:「爺爺我……我走了……」我們頻頻回頭,最終也戀戀不捨地離開。

那次離開爺爺家,以為只是幾個月的離別,現在卻是永別,那種感覺十分難受,也無法填補。我現在每一年的生日願望是:爺爺在天堂活得快樂……

夢想與現實

在這個殘酷的社會中,追求夢想是我覺得在現今的社會最難做到的事之一。一來是金錢問題,二來就是自身堅忍不拔的意志。如果一個人不能夠追逐自己的夢想,那麼他之後的人生又會怎樣呢?

夢想,這一個難以捉摸的東西是很多人所追求的。在小時候,幼稚園老師會叫我們去寫下我們的夢想,在我們這麽小的時候,老師已經為我們埋種了一顆叫做「夢想」的種子,令我們清晰地了解自己所追求的方向,甚至是整世人生最重要、最想去做的目標,但是又有多少人會因為在追逐的馬路上被名為「現實」的車子所放棄自己的目標?又有多少人會像唐三藏和他的師徒這樣走完西經?

其實,追逐夢想最重要的是堅決不棄的意志、足夠的信心和永不忘記夢想的初心,被現實打擊而放棄的人是因為沒有堅強的意志。有堅定意志的人儘管受了同輩的嘲諷、世人的冷眼,乃至金錢的損失,他們都會堅持下去,直至他們成功追逐他們的「目標」。他們當中會用大半的人生,甚至花一生的時間一直去奔跑到終點線,他們會一直一直跨過前面的「欄」,就算被「欄」跘倒,他們也會快速起來,整理自己的心態,然後繼續前進。那些人才是真真正正活出自己所追求的精彩人生。

我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你們,可以記得自己心中被遺忘已久的夢想,然後再給自己一次的機會,加入只屬於自己的「跨欄」比賽,一直一直奔跑着。儘管有困難,也不要放棄,繼續奔跑和跨過所有的障礙,直至到了終點,這樣就不會在人世間留下任何遺憾,活出自己想要的精彩、美好的人生!

看得見星星(駐站作家)

Photo Credit: Hiuman Lam

假如那傘子就如此報銷,這會令小關惆悵大半天。那是一把淺褐色的三摺縮骨傘,外表不討好,卻勝在輕巧。曾經與小關捱過很多風雨飄搖的日子,八號風球、黑色暴雨,它都沒有被毀去。

然而在那一天,他想打開傘子擋著那微不足道的紛紛細雨,以免自己的襯衣濕掉時,卻發現沒法推開第三節。傘子一下子變短了,當然普通變短了是沒有甚麼問題,頂多像童話時的仙女般拿著一頂大磨菇。可是最糟糕的是假如沒法把三節都打開的話,傘子的頂部是沒法扣得實,不能完全張開。小關只好用右手按著傘子的頂部,不讓它收起來,狼狽地橫起那條細雨中的馬路。

小關已經忘記是甚麼時候購下這把傘子,是在平日天晴時的未雨綢繆,還是滂沱大雨的危急存亡之秋,他真的記不起。他只知道它很細小,便利於放在背包裡,輕盈得像沒有重量。曾幾何時,他的背包有水樽、風衣、雨傘三寶,跟他浪跡天涯。然而有一天,舊的水樽破爛了,他就沒有再添置新的。又有一天,買了一個比較細小的背包,他連風衣也不帶。現在三寶只餘下雨傘,如今連雨傘也張不開了。

小關捨不得丟棄那把傘子,於是當走到騎樓下,就不斷用蠻力推開它。推了十數次後,竟然又讓他可以打開它。縱使他面前沒有鏡子,他也知道自己臉上應該掛著笑容。他又嘗試了十數次,有時可以打開它,有時不能夠。他並不覺得有趣,卻覺得沒有所謂。反正只是打開時有少少不便,應該不妨礙任何人的人生吧。

關於傘子的記憶,小關只記得一件事,就是在那一個雨天,他挽著兒子的手,在下避雨。雨起初很大,縱使撐著大傘子,也會弄得渾身濕透,何況他的傘子是把單人傘。幸好雨忽然就細了,兒子要趕回去補習,他只好把他那把細小、輕盈的傘子拿出來。傘子張開了,兒子突然說它真有趣,可以看見星星。他感到疑惑,那只是一把平平無奇的傘子,純淨的淺褐色。

直至有一天,他打開傘子,無意間抬頭看去,才發現傘子內層是銀色的。而無論外層內層有些地方都因拉扯和開合得多的緣故,脫了色而變成透明。光就如此透了進來,像極他在電視裡看到的星空。我好像沒有帶過兒子去看星空,那怕只是太空館內的投影,一次也沒有。下一次,要帶他去看,不過他回來時應該已經是成年人吧,他還會記得怎樣說廣東話嗎?還記那一幕嗎?

現在每次當小關用蠻力打開傘子,都會抬頭看看那片星空,那片屬於他和兒子的星空。